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山东省环卫工人节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6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6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省环卫工人节


    1995年8月16日,山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山东省环卫工人节的决定》,将每年10月26日定为山东省环卫工人节。自1995—1997年三届环卫工人节期间,召开了隆重的庆祝活动。市委书记刘宝庭、市长隆方同、副市长成乃长等领导先后来环卫处看望、慰问环卫职工,充分肯定了广大环卫职工在“保城夺杯”、创造洁净优美环境方面为滨州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3年间,共对环卫战线上涌现出来的30名“十佳环卫工人”、68名“环卫工作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制定下列优惠政策:1.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及子女办理“农转非”;2.将10名环卫临时工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3.为环卫一线临时工每月增资60元;4.从1996年10月26日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经物价部门审核,将门前卫生责任区代扫费由0.1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0.20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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