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展开报道。1991一1998年6月30日,滨州市在地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12455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稿1502篇,《大众日报》发稿593篇,《滨州日报》6736篇,中央、省、地电台、电视台播发新闻及电视片3826件。1991年,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被《大众日报》社评为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在《大众日报》、《滨州日报》等地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均列全区第1位。地委宣传部在滨州市召开了全区新闻报道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新闻科的先进经验。1992年,市委为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将市委新闻科更名为市委新闻局,扩充人员编制,增加资金投入,新闻局被升格为正科级财政单列单位。1992—1997年,市委新闻局先后5次分别被《大众日报》社、省广播电台评为全省新闻报道先进集体,5次被中共滨州地委宣传部、《滨州日报》社评为全区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有28人被评为《大众日报》社优秀通讯员,有56人荣获全区新闻报道先进工作者称号,有55人被《滨州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滨州市先后3次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年发稿列全区首位,在《滨州日报》连续3年发稿名列全区第一。其中,1993年在《大众日报》报道成绩突出,共发稿94篇。1996年在《大众日报》发稿又取得重大突破,一年内分别刊登《滨州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无一亏损》和《滨州市:科技成为经济增长源》2篇头版头条;1995—1996年,在《滨州日报》发稿1981篇,头版头条达51篇,连续两年名列全区第1位:为加大新闻宣传力度,1992年市委将新闻工作具体指标纳入各乡镇办各部门的全方位岗位目标考核,建立健全了市、乡、村3级通讯报道网络。为加强新闻报道队伍建设,1995—1997年,市委新闻局采取举办新闻报道骨干培训班、聘请《滨州日报》社编辑赴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举办培训业余骨干通讯员等形式,共办班31期,培训1200余人次。1996年,市委研究决定在各乡镇办、市直部门党委编制内设专职或兼职新闻干事一名,新闻局对之实行档案管理,逐步形成以新闻局为龙头,各基层党委通讯报道组为骨干的通讯报道网络。市委新闻局对各通讯报道组任务实行量化管理,并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组目标考核体系。为调动通讯员写稿积极性,市委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奖励政策。各乡镇办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在各项措施带动下,新闻宣传工作出现了可喜局面,张洪祥1996-199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新闻报道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993年,针对市直9大部门退出政府序列的重大改革举措,新闻局及时在新华社发了通稿,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深圳特区报》、《大众日报》等报刊采用,提高了滨州市的知名度;1995年,以科教兴市为目标实施的“阳光工程”为主题编发的稿件,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17家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1995年,新闻局担负起对书刊音像市场及印刷企业的管理职能。为净化市区文化市场,1995—1998年6月30日,开展了16次“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共收缴非法盗版录像带939盘,录音带112盘,非法VCD光盘121盘,非法书刊412本,有力打击了制黄贩黄和非法盗版活动。1997年,市委新闻局更名为市委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出版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举办经营业户培训班3期,逐步将印刷、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业户的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外宣工作坚持“双百”方针,促进精品创作。1996年,小说《望子》、歌曲《瓦工的手》、《美丽的小村寨》、《党的阳光暖心头》、文艺论文《谈鲁北的泥玩具》、理论文章《发挥政府职能,推进道德建设》、外宣作品《滨州针织品集团公司》等7项共13个作品参加了省、地精品工程评选,有3件作品被评为地级精品。1997年,滨州市天华集团总公司制作的电视专题片《黄河这方热土》荣获全区外宣精品奖。通过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了外宣水平,提高了滨州的知名度,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刘岩)
新闻报道、出版管理、外宣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展开报道。1991一1998年6月30日,滨州市在地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12455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稿1502篇,《大众日报》发稿593篇,《滨州日报》6736篇,中央、省、地电台、电视台播发新闻及电视片3826件。1991年,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被《大众日报》社评为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在《大众日报》、《滨州日报》等地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均列全区第1位。地委宣传部在滨州市召开了全区新闻报道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新闻科的先进经验。1992年,市委为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将市委新闻科更名为市委新闻局,扩充人员编制,增加资金投入,新闻局被升格为正科级财政单列单位。1992—1997年,市委新闻局先后5次分别被《大众日报》社、省广播电台评为全省新闻报道先进集体,5次被中共滨州地委宣传部、《滨州日报》社评为全区新闻报道先进集体;有28人被评为《大众日报》社优秀通讯员,有56人荣获全区新闻报道先进工作者称号,有55人被《滨州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滨州市先后3次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年发稿列全区首位,在《滨州日报》连续3年发稿名列全区第一。其中,1993年在《大众日报》报道成绩突出,共发稿94篇。1996年在《大众日报》发稿又取得重大突破,一年内分别刊登《滨州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无一亏损》和《滨州市:科技成为经济增长源》2篇头版头条;1995—1996年,在《滨州日报》发稿1981篇,头版头条达51篇,连续两年名列全区第1位:为加大新闻宣传力度,1992年市委将新闻工作具体指标纳入各乡镇办各部门的全方位岗位目标考核,建立健全了市、乡、村3级通讯报道网络。为加强新闻报道队伍建设,1995—1997年,市委新闻局采取举办新闻报道骨干培训班、聘请《滨州日报》社编辑赴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举办培训业余骨干通讯员等形式,共办班31期,培训1200余人次。1996年,市委研究决定在各乡镇办、市直部门党委编制内设专职或兼职新闻干事一名,新闻局对之实行档案管理,逐步形成以新闻局为龙头,各基层党委通讯报道组为骨干的通讯报道网络。市委新闻局对各通讯报道组任务实行量化管理,并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组目标考核体系。为调动通讯员写稿积极性,市委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奖励政策。各乡镇办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在各项措施带动下,新闻宣传工作出现了可喜局面,张洪祥1996-199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新闻报道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993年,针对市直9大部门退出政府序列的重大改革举措,新闻局及时在新华社发了通稿,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深圳特区报》、《大众日报》等报刊采用,提高了滨州市的知名度;1995年,以科教兴市为目标实施的“阳光工程”为主题编发的稿件,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17家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1995年,新闻局担负起对书刊音像市场及印刷企业的管理职能。为净化市区文化市场,1995—1998年6月30日,开展了16次“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共收缴非法盗版录像带939盘,录音带112盘,非法VCD光盘121盘,非法书刊412本,有力打击了制黄贩黄和非法盗版活动。1997年,市委新闻局更名为市委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出版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举办经营业户培训班3期,逐步将印刷、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业户的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外宣工作坚持“双百”方针,促进精品创作。1996年,小说《望子》、歌曲《瓦工的手》、《美丽的小村寨》、《党的阳光暖心头》、文艺论文《谈鲁北的泥玩具》、理论文章《发挥政府职能,推进道德建设》、外宣作品《滨州针织品集团公司》等7项共13个作品参加了省、地精品工程评选,有3件作品被评为地级精品。1997年,滨州市天华集团总公司制作的电视专题片《黄河这方热土》荣获全区外宣精品奖。通过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了外宣水平,提高了滨州的知名度,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