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制建设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5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5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制建设


    以《山东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依据,以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为契机,以搞好“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和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初步建立起了统一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滨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滨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滨州市开发区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滨州市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办法》、《滨州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滨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滨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滨州市测绘管理办法》、《滨州市路灯照明设施办法》、《滨州市关于加强装饰装修市场和施工企业管理的暂行规定》、《滨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滨州市城市道路管理规定》,修订了《滨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基本上达到方方面面有规定,管理城市有法依。其次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了监察力度。根据国家建设部(90)建城字372号、(90)建城字658号文件规定,对城建监察大队进行了整编,将人员增加到现在的83人,明确了职责范围,配备了执勤交通通讯工具。自1997年7月1日起所有建设行政执法全部使用了省建委统一制发的“执法文书”。为了切实做好城建监察工作,调整了城市管理体制,城管委办公室和城市建设监察大队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合署办公。以城建监察大队成立的7个中队为主,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市容环卫、房地产等专业管理。
    (郭安新)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