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水资源管理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4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4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水资源管理


    1988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9年12月29日《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相继颁布,明确了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各级政府的水利部门为当地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与保护工作。1988年以滨政发(1988)94号文公布滨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成立,并下设城区、农村管理两个办公室;1992年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发(1992)96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并调整成立水资源委员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大张旗鼓的做好宣传落实工作。1988—1992年,每年7月1日至7月7日为《水法》宣传周。从1993年开始,水利部明确规定每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为世界水日与《水法》宣传周。宣传周内集中宣传,市区设宣传站、咨询台、散发传单、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走乡串村,累计散发传单10万份,设固定标语100条,接受咨询近万人次,出动宣传车70台次,行程5000公里。通过宣传活动的深人开展,逐步加强了全民的水资源管理意识,增强了全民珍惜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依据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管理工作实行“五统一、一加强”,即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加强为全社会服务。编制了《滨州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滨州市缺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滨州市乡镇供水规划》、《滨州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等,摸清了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时空分布规律,进一步查清水资源开发利用规状及存在的问题,预测近期、远景的需水量,进行了供需平衡计算,找出了解决供需矛盾的措施对策及方案,为滨州市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199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国实施,滨州地区行署办公室依据《实施办法》出台了滨行办发(1994)61号文件,从1994年6月份开始,进行换发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工作,至1995年12月换发证工作结束,农村实现“一村一证”,发证891份,占应发证的100%;市区发证包括机关、学校、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等,发证106份,占应发证的100%。发证工作荣获滨州地区“一等奖”。1992—1994年,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连续被滨州地区水利局、地区人事局评为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1992年被山东省水资源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评为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
    (赵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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