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发挥和完善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外地驻滨州市办事机构的管理与协调,把管理和沟通服务结合起来。1996年5月17日,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发(1996)14号文,制订了《滨州市外地驻滨办事机构管理办法》。199M997年审批外地驻滨办事机构54家,1998年6月30日前新批2家,累计批准外地驻滨办事机构56家,实现年销售额(产值)1.2亿元,促进了外地驻滨办事机构的扩大与发展。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制止了不合规定的乱收费项目。制订提供申报、注册、开户等全方位服务承诺11项。连续2年召开了与外地驻滨办事机构联谊洽谈会,解决了问题,加强了经济联合与协作,使外地驻滨客商了解了滨州,同时树立了滨州开放城市的良好形象。外地驻滨办事机构扩大与发展为滨州市的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地驻滨州市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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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发挥和完善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外地驻滨州市办事机构的管理与协调,把管理和沟通服务结合起来。1996年5月17日,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发(1996)14号文,制订了《滨州市外地驻滨办事机构管理办法》。199M997年审批外地驻滨办事机构54家,1998年6月30日前新批2家,累计批准外地驻滨办事机构56家,实现年销售额(产值)1.2亿元,促进了外地驻滨办事机构的扩大与发展。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制止了不合规定的乱收费项目。制订提供申报、注册、开户等全方位服务承诺11项。连续2年召开了与外地驻滨办事机构联谊洽谈会,解决了问题,加强了经济联合与协作,使外地驻滨客商了解了滨州,同时树立了滨州开放城市的良好形象。外地驻滨办事机构扩大与发展为滨州市的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