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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滨州市统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人。内部机构设综合科、农业科、工业科、社会科、农经科。1995年增设办公室、法规科。1997年市编委核定统计局行政编制10人,工勤2人,事业5人。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农业科、工业科、社会科、农调队。 滨州市为省城市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市,设滨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由市统计局和山东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共同管理,经费由省队划拨。1991年由市统计局一名副局长兼任队长,1994年10月设专职队长。内部机构设综合科、住户科、物价科。主要职责是城市居民家庭经济调查、物价调查以及其它有关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所调查资料直接报省城调队。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地、市直各经济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都设有统计机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一般单位和小型企业都设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1997年经市编委批准,14个有农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统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 滨州市统计局负责滨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地直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职责是:(1)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査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2)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4)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标准。 滨州市统计局担负着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的统计调查任务。就其调查的形式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普查等。 全面调查。全面调查是指对所有被调查单位发表调查的统计方法,是当前统计调查的主要形式。全面调査涉及全市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概括起来包括综合、农业、工业、物资、交通运输、邮电业、商业、外经外贸、基建、建筑业、劳动工资、服务业、财政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等14个方面,每一方面又都有具体调查内容。滨州市统计局将这14个专业分解到科室,每人固定负责1-2个专业,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报表时间,完成报表的搜集、汇总和上报任务。 抽样调查。1991一1998年6月滨州市统计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主要进行了下列抽样调查。(1)农民家庭经济情况抽样调查。全市共抽180户,分布在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18个行政村中,每村抽10户为记帐户,采取每天记帐的方式,将家庭经济收支情况记录下来,每季度汇总一次,并上报市统计局。每个村设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和汇总记帐户的记帐情况。通过农民家庭经济调查,主要是了解农民的收入情况、农业投入情况、农业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等。农民家庭住户调查又是农村小康进程监测的网点。(2)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抽样调查。在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户中按随机原则抽取50户为调查点,采取每曰记帐方式,将每天经济收支情况记录下来,每月报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由城调队汇总上报省城调队。通过城市居民家庭经济调查,主要是了解居民的收入情况、消费支出、消费结构等情况。(3)物价调查。物价调查也是在全市范围内抽取部分商业网点、集市贸易,对部分商品实行定期采价,然后计算物价指数。(4)批发零售贸易业抽样调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批发零售贸易网点、摊位大量增加,经济类型、经营方式趋于多元化。为准确、及时搜集到有关统计资料,在月报中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就是抽取部分商业网点作为调查点,按期报送统计资料,在此基础上推算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1%人口抽样调查。1995年滨州市被抽中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市,共调查28个小区9478人,主要是了解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之后人口变动情况。(6)1996—1998年6月滨州市被省确定为人口抽样调査市,抽中滨州市毛巾厂居委会、北镇办事处义和居委会、张集乡北齐村、梁才乡大赵村、旧镇镇大张村5个调査小区为调查点,每年5月1日、10月1日为调查时点,分两次进行调查登记。通过调查,了解人口出生、死亡和变动情况。(7)1996—1998年6月省抽中滨州市毛巾厂居委会、北镇办事处义和居委会为城镇劳动力资源调查点,每年5月份进行调查登记,主要是了解城镇劳动力结构、分布、就业等情况。 普查。1991一1997年以统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的各类普査有4大项。(1)首次第三产业普査;(2)第三次工业普查;(3)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4)第一次农业普查。通过4项普查,基本摸清了滨州市的家底,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统计服务。滨州市统计局在完成国家统计报表任务的同时,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建设中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1)每年编印《滨州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96年改为《滨州市统计年鉴》。该资料以系统、丰富、详实的统计数据从12个方面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统计信息。(2)自1994年以来,先后编印了《滨州市首次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由地区统计局编印了分县市《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3)加强了统计分析。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写出分析报告,有的在《滨州日报》、《鲁北信息报》发表,有的通过《滨州统计》提供给领导和有关部门。(4)根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咨询意见。(5)每年为制定《滨州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提供统计数据。(6)自1996年以来参与了“全区奔小康致富杯竞赛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7)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监测工作,测算小康进程,为全市实施农村小康工程提供服务。(8)每年参加对市5大经济责任组的考核工作,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滨州市统计局自1994年以来,分别获得了首次第三产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第三次工业普查、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国家级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被评为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被地区统计局、地区人事局授予全区统计系统先进集体;1996年被评为财贸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党支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争创全国科技先进市先进单位称号;1997年获全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自1991年以来,有12人次获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22人次获省级先进个人称号;1人被省统计局、省人事厅记二等功;13人次获地级先进个人称号;22人次被评为市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