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地价评估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3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3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地价评估


    1993年9月,经滨市编[1993]22号文件批准,组建滨州市土地估价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国家级估价师5人,省级估价师2人。1995年滨州市土地估价事务所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采用“特尔斐”测定法,遨请地、市知名专家、学者,通过调查分析,对滨州市城区地价进行测评、打分,建立了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其《滨州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建立与研究》荣获山东省土管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成果二等奖。滨州市城区基准地价的出台,为规范土地市场,振兴滨州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1)为政府收取土地收益提供了依据,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打下基础。(2)为土地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地块的土地价格,作为银行贷给抵押人贷款金额的依据,为银行收回贷款提供保障。(3)为宏观调控地价提供决策依据,以达用地供需平衡。(4)为国家征收税费提供依据,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土地利用和土地收益。1995年5—10月,按照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通知》要求,对清产核资的92个企、事业单位进行地价评估,评估土地190宗,总资产额3838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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