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1991年至1998年6月份,已组建23个基层分会,238个会员行业小组,吸收会员33256人;10个商业网点消费指导监督联络站;914个村级消费指导监督联络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822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771件,占38.3%;食品类835件,占21.8%;医药、器械类11件,占0.29%;服务类12件,占0.31%;农业生产资料类109件,占2.85%;其他类190件,占4.45%;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7.5万元。1994年被省消费者协会授予“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多次被地区消协评为“先进消费者协会”。这期间,滨州市消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及其他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先后搞电视广播5次,报刊、杂志投稿8篇。特别是每年的“3.15”,消协都组织工商、技监、物价、卫生等部门走上街头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20辆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5万余份,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2200多人次,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并参与市场检查,共组织工商、物价、技监等部门对市场检查10次,参与有关执法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21次,协查各种违法案件16件,强化了市场稳定了经济。
案例:1996年9月间,滨州市张集乡梧桐赵村赵战友、赵启生等60户农民,以每袋56元的价格先后购买济南某化肥厂生产的复合肥220袋用作麦田底肥,施肥5个月后,麦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枯黄、烂根等现象。农民们在与经销商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于1997年4月投诉到消费者协会。协会受理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技监、农技人员到现场实地查验,并多次派人到生产厂家协商,最终使厂家接受一次性补偿该村60户农民损失49465.50元的处理意见。
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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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1991年至1998年6月份,已组建23个基层分会,238个会员行业小组,吸收会员33256人;10个商业网点消费指导监督联络站;914个村级消费指导监督联络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822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771件,占38.3%;食品类835件,占21.8%;医药、器械类11件,占0.29%;服务类12件,占0.31%;农业生产资料类109件,占2.85%;其他类190件,占4.45%;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7.5万元。1994年被省消费者协会授予“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多次被地区消协评为“先进消费者协会”。这期间,滨州市消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及其他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先后搞电视广播5次,报刊、杂志投稿8篇。特别是每年的“3.15”,消协都组织工商、技监、物价、卫生等部门走上街头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20辆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5万余份,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2200多人次,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并参与市场检查,共组织工商、物价、技监等部门对市场检查10次,参与有关执法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21次,协查各种违法案件16件,强化了市场稳定了经济。
案例:1996年9月间,滨州市张集乡梧桐赵村赵战友、赵启生等60户农民,以每袋56元的价格先后购买济南某化肥厂生产的复合肥220袋用作麦田底肥,施肥5个月后,麦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枯黄、烂根等现象。农民们在与经销商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于1997年4月投诉到消费者协会。协会受理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技监、农技人员到现场实地查验,并多次派人到生产厂家协商,最终使厂家接受一次性补偿该村60户农民损失49465.50元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