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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到尽头终自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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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到尽头终自毀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李X,这个风光一时的油区办副主任,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再一次向人们证明了这个真理。 1993年初,李x大肆贪污、受贿的行为开始进入检察机关的视线,经过一番秘密调查取证,终于侦破了这起自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最大的经济犯罪大案。 李x的堕落是从他任油区办副主任时开始的。他利用分管油区办炼油厂的便利条件,钻财务管理不严的漏洞,采用伪造单据、虚报冒领、截留公款的手段大肆进行贪污。据查,自1992年6月至1993年8月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就3次伪造单据贪污公款1.01万元,2次虚报冒领公款2381元,12次截留侵吞公款5.98万元,最多一次贪污达1.33万元。同时李x还利用其职权大肆收受贿赂。自1991一1993年6月期间,他先后受贿34次,收受人民币及物折款合计6万多元,最多的一次受贿达3万元。另外,李x还先后3次挪用本单位公款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和转借他人使用。 贪到尽头终自毁。1993年10月15日,滨州市检察院对李x进行了刑事拘留,10月25日将其依法逮捕。1994年2月28日对其提起公诉。滨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如下:被告人李x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