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消防工作

视图

档案浏览器

  消防工作
1991年,滨州市公安局内设消防科;1992年扩编为滨州市公安消防大队。7年来,全市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1992年,滨州市在全区率先编制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科学勾画了消防事业发展的蓝图;1994年顺利通过了省专家小组的论证,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评价,并把落实规划作为头等大事来抓;1995—1997年,地区石油公司、医药管理局和滨州化工厂的危险品仓库先后迁出市区,火灾多发的新兴市场完成拆迁重建工作,消除了威胁市区安全的4大隐患;同时多方筹资,修复和新建消火栓150个,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加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公安消防部门与37个消防重点单位的法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防火档案》,做到每年的防火检查不少于4次,并填有记录,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麦收、冬季等季节性防火和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的专项治理活动中,消防部门坚持消防宣传教育与依法监督检查相结合。7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大型宣传活动7次,印发宣传材料16万份,受教育群众50万人次;对查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防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共办理案件25起,处罚责任者27人,从未发生复议、上诉和败诉等问题,教育了广大群众,维护了消防法制的严肃性。 7年来,滨州市的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特别是1995、19%、1997连续3年全市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市公安消防大队被地区评为1997年度安全先进单位,为滨州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