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民行检察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2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2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行检察
民行检察是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搞好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993年8月成立了民事行政检察科,并两次派员参加了省检察院、滨州地区检察分院组织的专业培训,购买了专业书籍,为依法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4年在初步掌握这项工作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受理案件3起,1995年面对民行检察工作起步晚,社会认识了解不够的情况,于9月份集中组织一次宣传活动,利用10多天,抽调力量,派出宣传车,深入到17个乡镇和市区繁华街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起。1996年打开民行检察局面,受理申诉案件22起,立案10起,提请抗诉3起,建议提请抗诉1起,3起案件得到纠正。1997年民行检察工作按照“敢抗、会抗、抗准”的办案原则狠抓办案,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全年共受理民行案件28起,立案审査20起,提请抗诉9起,建议提请抗诉4起,立案数和提请抗诉数分别是上年的1.8倍和3倍,抗诉案件被分院采纳8起,一举跨入了全省民行检察工作的先进行列,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工作的“先进单位”,并在全省民行检察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