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纪检察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2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2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犯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査处,依法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与渎职犯罪者的法律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991一1993年的法纪检察工作根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法纪工作的精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调整充实了法纪检察力量,主要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5类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共受理各种法纪案件70起,立案侦査的13起。
    1994一1996年始终把法纪检察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直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注重社会、法律效果,大力开展法纪检察工作,加大査办“五类案件”工作力度。共受理各类案件67起,立案19起。
    1997法纪检察工作为尽快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克服査办案件中的困难,开拓査办渎职犯罪案件的新局面,共受理案件33起,立査15起14人。通过査处这些案件维护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保护了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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