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一1997年,滨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根据不同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了“反盗窃”、“打拐禁娼”、“打假”、“打击车匪路霸”,整治社会治安等各种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1991一1994年根据“严打”斗争的需要,先后召开宣判大会9次、旁听群众9万余人次。
积极做好少年犯的挽救工作。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6字方针,成立少年犯合议庭,被全省法院推广。1995年审结少年犯罪案件11起,人犯15名,做到了审判少年犯罪注重帮教。聘请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作特邀陪审员、共同做失足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举措被地区中级法院在全区基层法院推广。对缓刑人员实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采取不定期回访和上法制课等措施,中级人民法院推广了这一做法。
1995—1997年,突出抓了“三个严惩”(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惩贪污、受贿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判。院领导坚持置身审判第一线,使严打工作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声威,有效地遏制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的阵脚。另外,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扩大办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重点宣讲《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结合典型案件帮助学生明确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不断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运用新刑诉法庭审方式的改革,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并被地区中级法院列为庭审方式改革试点之一。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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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一1997年,滨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根据不同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了“反盗窃”、“打拐禁娼”、“打假”、“打击车匪路霸”,整治社会治安等各种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1991一1994年根据“严打”斗争的需要,先后召开宣判大会9次、旁听群众9万余人次。
积极做好少年犯的挽救工作。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6字方针,成立少年犯合议庭,被全省法院推广。1995年审结少年犯罪案件11起,人犯15名,做到了审判少年犯罪注重帮教。聘请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作特邀陪审员、共同做失足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举措被地区中级法院在全区基层法院推广。对缓刑人员实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采取不定期回访和上法制课等措施,中级人民法院推广了这一做法。
1995—1997年,突出抓了“三个严惩”(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惩贪污、受贿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判。院领导坚持置身审判第一线,使严打工作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声威,有效地遏制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的阵脚。另外,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扩大办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重点宣讲《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结合典型案件帮助学生明确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不断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运用新刑诉法庭审方式的改革,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并被地区中级法院列为庭审方式改革试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