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9人。1991年实有9人,其中含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人员3人。同年5月17日,市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科级单位,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8人。1992年8月市委成立旅馆、路边店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993年9月成立政法系统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6月市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原职能并入政法委。1997年9月机构改革,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调研室。人员编制13人(含市综治办编制6人),其中单列行政编制1人,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配备市委政法委书记1人(占单列行政编制),副书记3人(其中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市综治办副主任2人,股级干部职数2人。1998年4月市委成立滨州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调整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政法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调整了市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从1991一1997年,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为重点,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行双基建设和细胞工程;不断强化“严打”斗争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经济犯罪和各类犯罪活动,集中治理整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法,从严治警,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了滨州市政法工作的开展。
在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方面,滨州市政法各部门牢固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克服单纯业务观点,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做好结合文章,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审判机关不断加大审判改革力度,强化审判与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7年来,市法院共收案24786件,审结23630件。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律师、公证、调解、普法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律师事务3775件,公证32086件,调处民间纠纷10176件,调处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193件。民政机关积极开展优抚安置,扶贫救灾,婚丧改革等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服务。发放优抚款2176万元,安置转业军人1024名,扶持贫困户8300户,发放扶贫资金450万元,安置残疾人2500名。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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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9人。1991年实有9人,其中含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人员3人。同年5月17日,市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科级单位,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8人。1992年8月市委成立旅馆、路边店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993年9月成立政法系统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6月市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原职能并入政法委。1997年9月机构改革,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调研室。人员编制13人(含市综治办编制6人),其中单列行政编制1人,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配备市委政法委书记1人(占单列行政编制),副书记3人(其中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市综治办副主任2人,股级干部职数2人。1998年4月市委成立滨州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调整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政法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调整了市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从1991一1997年,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为重点,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行双基建设和细胞工程;不断强化“严打”斗争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经济犯罪和各类犯罪活动,集中治理整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法,从严治警,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了滨州市政法工作的开展。
在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方面,滨州市政法各部门牢固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克服单纯业务观点,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做好结合文章,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审判机关不断加大审判改革力度,强化审判与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7年来,市法院共收案24786件,审结23630件。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律师、公证、调解、普法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律师事务3775件,公证32086件,调处民间纠纷10176件,调处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193件。民政机关积极开展优抚安置,扶贫救灾,婚丧改革等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服务。发放优抚款2176万元,安置转业军人1024名,扶持贫困户8300户,发放扶贫资金450万元,安置残疾人2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