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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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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上去,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91一1997年,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狠抓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大提高,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1年,根据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论述,制订了《滨州市“八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6年,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制订了《滨州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规划》明确阐述了一定时期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难点和意见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列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1991年和1996年,两次对“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进行充实调整。由市委副书记任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设置了正局级规格的精神文明办公室;各乡镇办、市直各党委按市委要求成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成立相应机构,在制度建设上采取目标管理方式,把精神文明建设列为一条专线,成立责任区。1992年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等领导亲赴三明、深圳、桂林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写成约4000字的《赴三明市考察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汇报提纲》,借鉴先进地市的领导、管理经验。1993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制定《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条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工作,使之逐步走上活动经常化、制度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轨道。自1997年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精神文明责任组长及各乡镇办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与奖惩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促进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确立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文明委定期研究和督査、动态管理、齐抓共管的网络机制。
教育与活动并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7年来,根据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不断加强“三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活动。(1)实施“43210”工程。1991一1994年,全市广泛实施了“43210”(即学“四先”、创“三优”、抓“两效”、破“十亿”)工程,集中开展了学“四先”(即全面学雷锋、干部学焦裕禄、企业学王进喜、青少年学赖宁)、创“十杯”(公仆杯、园丁杯、白求恩杯、双拥杯、满意杯、主人翁杯、卫士杯、诚实杯、兴农杯和环优杯)活动。1991年,评选“四先”先进人物100名,涌现夺杯单位12个,主动做好事者达2万人次,捐救灾款40余万元。1992年,重点对服务行业、卫生部门、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等进行了综合治理,年底评选“十杯”获杯单位10个。1994年,结合创“十杯”竞赛活动,集中力量狠抓了“三德”教育。(2)树立形象,学习典型。1991年集中开展了学“四先”活动。1992年组织学习了《胜利油田抢险救灾先进事迹》;1994年开展了向“好军嫂”韩素云同志学习、向雷锋同志学习、向徐洪刚同志学习的活动;1995年3月,组织了向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等英雄人物学习的“先进英雄人物学习宣传月”活动;4月份,集中开展了“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活动,组织收看报告会录像355场,人数达35000余人次,印发《滨州宣传通讯》4期,计5000余字,宣传在学习孔繁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996—1997年,随着思想道德建设的不断加强,全市人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有了较大的提高,人际关系有了较大的改善,社会公德得到了广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形成风尚。里则镇初三学生齐炳海舍身救儿童,被市委追认命名为“舍己救人英雄少年”;市东办事处刘连刚、苏随岐、苏建房等破冰救出两名儿童,刘连刚献出了年仅26岁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舍己救人的壮丽战歌;省级文明单位滨州造纸厂工人侯嘉伦冒死冲进充满毒气的浆池,抢救中毒昏迷的青工……。这些活生生的英雄形象,是全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也为全市人民树立了新的学习榜样。(3)集中开展以“迎回归”、“庆回归”为主题的纪念、教育活动。1996年,以纪念建党7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和迎接香港回归为契机,推出了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全市购买《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读本51000余册,组织近10万余人参加全国“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读书活动,荣获全国优秀组织奖。“七一”举办了庆祝建党7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大型晚会,“八一”举办了“长城杯”文艺汇演;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读好书、唱好歌、看好影视”的“三好”活动,组织了“双百”教育有奖征文活动,在全市征集的数百篇优秀读后感、观后感中,精选50篇汇编成《勿忘历史,兴我中华》一书。1997年,以庆祝香港回归为契机,推出了“庆七一,迎回归”为主题的万人方队表演和12个系统1300余人参加的歌咏比赛、演讲会、报告会、电影放映月、文艺晚会、京剧晚会、书画义卖捐献“希望工程”等大型系列纪念活动;开展了“迎香港回归读书活动”,征订各版本书籍5万余册,获“全国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继续开展了“读好书、唱好歌、看好影视”活动,组织学生观看电影4000余场,40余万人次;举办了“庆七一,迎回归”征文活动,参评作品5万余篇,获奖作品360篇,精选55篇编辑成《世纪的呼唤,淳朴的赞歌》一书,展现了滨州市8万余名中小学生爱党爱国期盼香港回归的喜悦心情。(4)编写《文明市民手册》。1995年,市文明办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了《文明市民手册》一书,提出了市民守则“八要八不准”、文明居民行为规范和机关、服务、公安、交警、政法干警、行政执法、医务、教育、金融、交通行政管理、电业、邮电、工厂企业、个体劳动、搬运装卸等16个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印发全市,人手1册,在27个党委成立市民学校50余所,举办教育培训活动1000余人次,受教育市民达5万人次。(5)其它教育活动。1991年,广泛开展了“双拥”共建活动。“七一”前夕组织了“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军地双方46个单位的4146人上街开展便民服务,演出节目30多个,做便民好事1540多件,涌现出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27个,先进个人85名,滨州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双拥工作先进市”。1992年,组织学习了《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陈光林同志在山东省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1994年,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5年,组织了纪念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十周年“勿忘历史,兴我中华”主题演讲比赛、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电影周和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在全市的商业、供销、交警、粮油、物资、电业、金融、保险、卫生、饮食服务、车站公交等窗口服务行业,开展了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1996年,配合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举办了“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使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可耻的氛围在全市形成。1997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解决了全市在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十五大精神集中教育活动;组织了市民对创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的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00份,收回9800余份,99%的市民认为我市符合创建条件。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卓有成效。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建领域不断扩大,制度逐步健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1年,新增省级文明单位1个,地级文明单位3个,评出市级文明单位45个。滨州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山东省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年底,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不搞终身制”的指示精神,印发了《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制订了《滨州市文明单位管理细则》,对文明单位实行高标准严要求的动态管理,一年一议,一年一审。据此,1992年,对1986—1991年内评选出的省、地、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撤销了部分单位省、地、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重新公布表彰1986-1991年各年度省级文明单位7个,地级文明单位52个,市级文明单位619个,滨城镇被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1992—1994年,新增省级文明单位2个,地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107个,经复查合格的1986—1993年各年度地级文明单位49个,撤销14个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1995年,全市广泛开展了以创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为龙头,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文明单位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居委会”、“文明市民”、“文明村”、“文明户”等社会“细胞工程”为基础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是年,全市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的文明单位5个,34个单位被授予1994一1995年度地级文明单位称号。199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以市委、市政府[1996]57号文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星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拉开了争创“十星级文明单位”、“十星级文明企业”、“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乡镇办”活动的序幕。是年,北镇办事处、滨城镇被评为“山东省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办事处)”,滨州市被评为“山东省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全市新增省级文明单位1个,1996年以前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中,有5个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创建活动,创市级十星级文明乡镇办4个,文明系统3个,文明单位21个,文明企业13个,文明村57个,文明户15000个;全市新增省级文明单位1个;北镇办事处被省文明办公布为山东省文明乡镇(街道办事处)示范点。同时从100家市级文明单位和原有的36家地级文明单位中选拔推荐33家单位为地级文明单位,淘汰原地级文明单位19个;确立市公路局等90家单位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
狠抓移风易俗工作。1991年以来,以婚丧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逐年深化。全市每年都要广泛开展人口形势、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保护、婚丧新办等宣传教育活动。1994年,重点推广学习了《堡集镇婚丧制度改革经验与做法》,把全市的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1996年,以市委、市政府[1996]61号文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婚丧事大操大办、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了综合治理;元宵节期间组织了较大规模的灯会,观众达3万人次;配合地委宣传部举办了“滨州之夏”文化广场活动,引导群众文化生活向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1997年,在全市开展了制止婚事大操大办活动。市文明委制订了《关于制止婚事大操大办的意见》,在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努力在思想上解决问题的同时,层层签订《制止婚事大操大办责任状》,民政局与结婚男女双方签订《婚事新办保证书》,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在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并由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督查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公开曝光、书面检查、经济罚款的处理,有效遏制了婚事大操大办的歪风。同年,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了平坟还耕活动。市文明委制订《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平坟还耕活动的通知》,层层召开部署会议,市乡两级都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平坟还耕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喇叭等宣传平坟还耕的重要意义,倡导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按照“一建、二迁、三平、四还”的工作方针和“两个彻底”的要求,通过群众自愿和专职队伍相结合的办法,平除坟头100038个,还耕土地2080余亩,基本实现了除公墓外无一坟头、不留坟基的目标。
“精品工程”成绩喜人。1996年,“针织画册”和《海峡飞鸿赞亲情》分别获省优秀外宣品二等奖和三等奖,发表在《大众日报》的理论文章《发挥政府职能,推进道德建设》、歌曲《美丽的小村寨》、外宣品“针织画册”被评为地区精品。1997年,滨州市获1997年全区精品工程组织奖;一年来创作各类作品100余件,30余件在省地以上发表或获奖。歌曲《黄河尾上是故乡》、外宣品《黄河这方热土》获全区1997年精神文明精品奖,图书《校园美术字与图案》获1997全区精品奖,大型现代吕剧《挂职村长》被评为1997年度全省戏曲精品。
“净化工程”常抓不懈。对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努力搞好“净化工程”。在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同时,坚持每年由宣传部、公安局牵头,文化、工商、广播、综治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1~2次扫黄打非集中治理活动,对危害群众、毒害社会风气的封建陋俗和丑恶现象,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出版音像书刊制品、聚众赌博、贩卖吸食毒品、利用封建迷信图财害命等进行重点打击,1996年,以市委、市政府[1996]号文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限定了处理时间,使这些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同年,据法规对电子游戏厅、音像制品销售、放映点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取缔有奖机、老虎机等带有赌博、色情性质的游戏机100台,查封了一批带有淫秽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和书刊。1997年,组织系列经营户培训3期,查处非法音像制品277盒,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350台,收缴非法书刊44本,非法镭射光盘61盘;对具有封建色彩、殖民色彩或内容不健康、用语不规范的各类名称、招牌、户外广告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有效净化了文化市场。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区街头算命、卜卦等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了彻底清理,各乡镇办联合行动取缔了农村相宅、巫婆及非法宗教活动,对封建宗族势力进行了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