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1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1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宣传贯彻《代表法》密切同代表的联系,注重发挥代表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几年来,共开展调查、视察54次,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50篇。组织市、乡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开好1993年换届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人代会前5—10天集中培训了市人大代表,培训由各乡镇办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派员授课,重点学习《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270名代表接受培训,培训面达98%以上。1997年新的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针对换届后代表新成份多的情况,在六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前以乡镇办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236名代表,有212人接受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坚持代表“双月十”活动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每双月的十日各乡镇办都积极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活动,并吸收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都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办。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以不同方式走访、联系省人大代表143人次,市人大代表1205人次。进一步密切了同代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