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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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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不正之风
1991年以来,市政府成立了纠风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局。首先狠刹了用公款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着力抓了公安、教育、卫生、劳动、交通、邮电、电业等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这期间聘请了58名人民监察通讯员和6名特邀监察员,吸收他们参加重要的监察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反腐败的参谋和助手作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通过“落实责任抓系统,检查评议抓督促”,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制部门狠抓五项工作落实:(1)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公路“三乱”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了路风整顿,加强了上路执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撤销了一批检查站点,使公路“三乱”问题得到纠正。(2)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减轻农民负担。与农业局通力合作,对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检查清理,共废止不符合农民负担条例的政策文件15个,项目41条。特别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市批制度”落实后,农民负担逐年增加的势头得到遏制,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三提: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即教育费、公路费、民兵训练费、优抚和计划生育费)严格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比例以内。(3)治理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1994年清理党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一是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对企业的挂牌保护服务。二是实行检查许可证制度。凡到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罚款活动,必须到市纪委监察局办理许可证,否则企业有权拒绝。(4)加强民主监督,促进纠风工作。1994年以来,每年组织各界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重点行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通报全市,对测评较差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整改。(5)清查公费旅游。根据省委、省政府[1995]1号和地委、行署两办[1995]3号文件要求,对公费旅游人员中的18人,追缴应由个人负担的服装费、生活费、零花钱3780元;制止变相出国(境)旅游13人(次)、省内外旅游55人(次),节约开支85万元。还对公费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违规违控购买使用小汽车、领导干部住房、中小学乱收费等进行了清理,对公款请客送礼、吃喝玩乐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收到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