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该企业于1993年8月实行股份制改造,由原“滨州市第二建筑公司”改制为“山东滨州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060万元,企业股占70.5%,职工股占29.5%,是一个集体企业控股、职工参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具备建筑二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业为主、全面发展是公司的经营战略,优质高效壮大企业综合实力是公司的目的。
(刘耀勇 管鸿业)
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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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州市《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该企业于1993年8月实行股份制改造,由原“滨州市第二建筑公司”改制为“山东滨州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060万元,企业股占70.5%,职工股占29.5%,是一个集体企业控股、职工参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具备建筑二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业为主、全面发展是公司的经营战略,优质高效壮大企业综合实力是公司的目的。
(刘耀勇 管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