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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滨城区物价局为正科级单位,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价格监测管理科3个行政科室,下辖1个行政单位: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与其一个机构、两套牌子);2个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上级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价格措施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市场价格动态检测、预警和综合分析,组织重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参与审批和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立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收费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区价格调节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粮食调节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定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实施;依法管理、监督、规范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检查和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受理价格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负责全区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各行业价格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价格管理人员及收费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向市物价局提报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材料。
2013~2015年,滨城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物价职能,积极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圆满完成制定的各项工作。滨城区物价局先后获得“全国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农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先进集体”“滨州市收费管理先进集体”“滨州市市级文明机关”“滨城区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景传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明码标价 推广实施明码标价是做好市场价格监管的基础和前提。坚持每年开展好三月份的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组织局内部力量广泛宣传《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将贯彻落实明码标价纳入日常工作中。鉴于监管范围广、人员少的状况,充分借助“外力”加强明码标价的推广工作。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请其帮助推广明码标价。鉴于市区渤海国际区域经营户多而规模小的局面,区局和渤海国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通过他们在办理物业手续时,发放明码标价宣传材料,并对标价签用量较少的经营户由局提供监制的标价签。在工商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在市区渤海七路建立“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有关单位的支持、示范街的示范效应,影响扩大了明码标价覆盖面。另一方面,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借助消费者的力量,强化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意识。及时受理涉及明码标价方面的价格举报及咨询,对落实明码标价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价格监测监管 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价格异动应对,是做好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二者不可偏废。一方面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坚持做好日常的价格监测。在全区设置监测点,对粮、棉、油、肉、蛋、菜、服装、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适时监测,密切注视市场价格走势,并分析趋势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滨城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市场供求异常变化。在生猪、棉花等异常情况中,应急预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6月,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景传陪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长生在滨城区进行市场价格监管调研工作
势,并分析趋势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滨城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市场供求异常变化。在生猪、棉花等异常情况中,应急预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价格投诉 以全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工作为契机,加强价格举报配套设施建设,健全举报工作制度,完善价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抓住苗头性和举报热点问题,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督办。通过价格举报发现线索,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使之成为价格行政执法部门新时期、新形式下联系广大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通过举报这一形式反映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新动向。2013年,接到群众举报22起,解答疑难问题38起,退还消费者和用户26000余元。
2014年,接受群众举报31件,接受群众咨询173件,退还消费者127489元。
价格监督检查 鉴于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开展和执行难度大,并且已成为发生渎职行为的高风险工作,区物价局在卫生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联合办案制度。(1)加强和纪检部门的联合检查。从检查一开始就请纪检纠风部门参与,这不但可以提高对风险的防控,也有利于加强物价部门的职能。(2)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与沟通,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特别是在陈述答辩阶段,及时向检察院报告工作,参与我们的执法。(3)充分借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防控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也要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利用主管部门的力量,抵御渎职风险。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办案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得到加强。围绕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根据上级物价部门部署,组织力量,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与上级物价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12家大型超市商场进行专项检查。责令其中2家超市立即改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共开展价格巡查36次,检查教育、卫生、农资等16个单位;2014年,共开展价格巡查72次,检查教育、涉企等27个单位;为促进滨城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了健康的价费环境。随着山东省政府《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重心从“管价格”转移到“管行为”上来。在化工社区等几个社区开展“价格服务走进社区”及“阳光价格大讲堂”等活动,和社区群众面对面交流。在丰富群众反价格欺诈知识的同时,也拓宽社会监督监管方式。制作题为“如何保护价格权益”的PPT,把价格法规请进“PPT”,漫画“十三种价格欺诈行为”,在各大型商场和居民小区的电子屏幕一经播放,就吸引了群众驻足观看,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收费管理 把支持滨城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和居民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区开展收费管理工作。(1)高质量完成2013年、2014年的收费年审工作。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进行收费年审工作。2014年,对41个单位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审验。(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2015年对全区收费单位及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进一步的梳理。注销各执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开始实行执收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通过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结合,对全区各项收费,尤其是涉企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规范,以《目录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企业缴费登记证》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权益。(4)实行“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召开《企业缴费登记证》颁发暨“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动员大会。全区共有8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会上为各企业发放《滨州市涉企收费目录》。联络员采取在岗兼职方式,实行定人、定企、定量责任制。开展养老机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情况调研活动,积极配合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调研。
价格服务 价格认定 价格认证中心是本局的重要业务科室,负责对公安部门的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辆定损、价格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认定工作,办理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对下列情形中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价格认定机构应当进行价格认定:(一)涉嫌违纪案件;(二)涉嫌刑事案件;(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四)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五)国家赔偿、补偿事项;(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价格监测 把监测工作定位在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服务上,继续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品种。完善基层联系制度,加强调查研究。落实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对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发现并预警,深入研究影响价格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价格政策建议。
农产品成本调查 重点对小麦、玉米、棉花、生猪、蛋鸡等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定点调查,按时完成年报及月报任务,并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为各级领导研究三农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加强成本预测分析工作。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方式要从事后调查为主向事后调查与事前预测相结合转变的原则,把成本预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干,并在实践中努力探索科学系统的成本预测方法,利用现有的成本收益资料和专项调查成果,对农产品生产成本进行准确的预测。
队伍建设 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能力提升年”“机关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机关效能和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完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设“局内大讲堂”,局班子成员带头,中层以上轮流授课,拓宽了干部职工的知识面,提升了其勤学善思、写作讲话、综合业务等服务能力与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意识,建设具有服务能力强、作风素质好的物价职工队伍。
(赵 亚 张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