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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2015年,滨城司法紧紧围绕强基固本、创新创优、提质增效、争创一流的总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维护滨城区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滨城做出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完成先进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同时为滨城区赢得了“全国‘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区”的荣誉称号。2014年12月23日,滨城区司法局由黄河八路513-1号办公楼搬迁至创业大厦行政中心11号楼。
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区成效显著 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春风计划”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法德大讲堂,组建普法讲师团,组织领导干部普法考试,组建专业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宣讲团,开展“订单式”普法到校园活动,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3年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0余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为不同阶段的4500余名师生提供普法教育,圆满完成省委检查组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的中期督查,顺利通过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滨城区法治文化公园1处,在乡镇(街道)启动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在村居(社区)启动法治文化一条街建设,1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起至少一条法治文化长廊,有120个村居建起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延伸至街头巷尾。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法治滨城、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居(社区)、法治学校等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6个。

2014年12月4日,滨城区法治文化公园开园仪式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各司法所全部实现独立办公,并配备社区矫正管理仪、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0个司法所有8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各司法所在正常开展工作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强化内务管理规范。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观摩评比等活动,其内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突出调解队伍建设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优化全区人民调解队伍,加快推进调解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在全区推行人民调解员准入机制。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准入培训班,经过理论培训、考试合格颁发人民调解员证。截至2015年底,共有680余名人民调解员实现持证上岗。司法局对乡镇(办)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重新整合确定和统计,全区现有调解组织79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0个,社区调解组织46个,村(居)委会调解组织602个,企事业及其他调解组织133个,并且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窗口后台延伸设立区级调解中心,受理和调处比较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3年间全区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433起,成功7350起,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2013年8月28日,滨北司法所所长卜祥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山东省78名获得此荣誉的惟一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颁奖仪式,受到中央领导亲切接见。同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不断提升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3年8月28日,卜祥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制定《滨城区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考核,采取计分制、分级评议、违规扣分的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将社区矫正人员划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借助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定位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矫正教育。司法所创新性地利用“飞信”平台加强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联系,使得管教帮扶便捷高效。在全市率先使用社区矫正分级管理仪,管理仪通过面部扫描确认和记录签到人员,改变原先签字确认的签到方式,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刑罚执行的严谨性。认真做出社会调查评估,加强与法院、监狱、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采取预登记、矫正告知、报到回执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环节的衔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的发生。2015年建成启用社区矫正服务基地——阳光之家,集技能培训、帮扶管理、公益劳动于一体,真正做到管控合一、帮教改造合一,满足了全区现阶段特殊人群管理的需要。3年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4人,做出警告处罚4人,提请撤销缓刑2人,提请撤销假释2人,累计解除终止829人,现正在监管361人,无脱管漏管现象,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全市唯一荣获见义勇为十佳先进分子的任延波、劝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宋玉峰等矫正典型。同时坚持教育、预防、管控的原则,切实做好春节、两会等敏感时期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基础,着力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3年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78人,衔接率和安置帮教率均达到100%。
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滨城区司法局以优化配置,资源整合为理念,顺应群众的法律需求,按照公证服务、法律援助要贴近群众落地服务的工作要求,建设集特殊人群教育管理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于一体的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7日,滨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启用仪式
积极推进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向政府、中小企业覆盖,完善法律顾问覆盖长效发展机制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3年间法律顾问参与与村务相关的法律活动1500余次,依法规范各类村规民约1500余件,开展法律咨询1200余场次,利用专业优势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代理诉讼案件525件。2014年8月,成立滨城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团。
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便民行”活动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并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实现落地服务、与群众近距离服务,并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开辟无障碍绿色维权通道,提升法律援助中心的档次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3年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3余件,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接待来访900余人次。
公证处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特别是为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拆迁重要民生领域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服务,3年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8千余件。
滨城区2013~2015年法律援助开展情况

滨城区2013~2015年办理公证事项业务表

【滨城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2014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滨城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荣誉称号,是滨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滨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实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严格落实“四到位”,即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经费落实、制度建设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切实做好两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订单式”普法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广泛开展法治滨城、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法治细胞,为滨州市积极争创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市做出积极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实践活动,有力地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个。
【滨城区司法局为498名调解员颁发调解员证】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及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2013年6月20日,司法局为全区498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实行持证上岗。获得该人民调解员证的是在经过各级调委会的考察、推荐,并在前段时间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中选定的,同时作为滨城区人民调解员资源库的首批成员,大多来自基层,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并有一定专长。所颁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印有人民调解员的姓名、性别、照片、单位和编号等基本信息。司法局也将每年根据各司法所提报的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在其证上加盖“审验”印章。作为人民调解员的专用特殊“身份证明”,滨城区乡镇(街道)、村两级调解员及专业(行业)性调解员在主持重大纠纷调解时,必须做到持证、亮证上岗。颁发人民调解员证后,司法局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将实现经常化,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同时,在此基础上,也将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员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与认知度,让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群众,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李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