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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2015年,滨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发展和突破。3年间,受理各类案件29787件,审执结28932件,被国家关工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少年法庭荣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院确定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3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1人因审判业绩突出被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一等功”。截至2015年12月,滨城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网络办、政治处、监察科、研究室、审委办、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正科建制,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立案庭、信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法警队、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诉讼服务中心、技术室。

2014年1月17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波在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讲话 (摄影 韩福田)
强化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3~2015年,区法院积极探索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65件,判处罪犯2893人。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6件。注重民生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和谐。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3年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907件,调撤率达68.6%,有效维系亲情,减少伤害,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与和谐邻里关系。2015年7月20日,依法审结的杨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对婚内财产协议效力的判决具有普遍示范意义,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在全国法院指导适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经济转型。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商事案件数量不断攀升。3年间区法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5862件,在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的同时,严格制裁高利贷等违规融资行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金融秩序。积极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探索建立破产案件财产顾问制度,承接的“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被区委纳入“滨城区承接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并取得重要进展。认真贯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精神和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起诉应收尽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对行政诉讼案件应调尽调,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3年间区法院执结各类案件8137件,通过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网上查控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制裁和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将3574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执行中博、金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列案件中,穷尽执行措施,多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为307个购房户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施创新驱动,服务社会发展
(1)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开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实行法官责任制,还成立以审判员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一是明确改革内容,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由院长签发的外,一律由承办法官或者审判长签发;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共同对裁判文书、案件质量负责,对违法办案、失职行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三是明确权力界限,规定除涉及法律适用、社会稳定问题外,任何人不得违规对案件进行过问和干预。
(2)着力规范司法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外委托工作规范》《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等文件,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制定《加强和规范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审理模式作出严格规定,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提高审判效率;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制定《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操作规程》,大量案件在庭前会议阶段得以解决。
(3)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双向测评、关联考核”为内容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考核机制,被授予“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创造性运用“细心了解情况、诚心理解处境、耐心解开心结、热心解决问题”四解工作法,连续3年无进京赴省越级访,未发生一起因信访导致的重大事件。
(4)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和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建设,对所有庭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015年公布裁判文书9678篇,发布微博1789篇。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微信群,通过微信进行调解、证据交换、文书送达和法治宣传。率先在全市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提高拍卖效率。
(5)全力服务社会发展。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建立网上立案律师服务平台,保护人民群众诉权,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缓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对生活极度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为国家卫生城迎审和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贡献。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法官法律信仰,增强干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源动力。
(2)调整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适应司法改革对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力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将执行异议、保全异议案件统一归口办理,将送达、排期、诉讼保全等审判事务转由业务庭室进行集约化处理,培养审判庭室的团队意识。对政工、政研、审管办等综合部门实行合署办公,整合人力资源,司法办案人员全力向一线倾斜,缓解一线办案压力,同时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以点带面,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组织开展大规模庭审观摩活动,由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组成观摩团,历时两个半月,对全院所有办案法官进行庭审观摩,重在挑刺找茬,只找问题,不提优点,总结归纳证人作证程序、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审查、证据认证等问题356项,在此基础上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普通程序庭审和庭前会议操作规程,庭审规范化水平和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明显提高;双向开展法律文书评优和评差活动,让法官在优劣对比中找出差距,自觉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说理水平;继续开展法官全员培训活动,购置《裁判的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等法律书籍1000余册,对一线法官进行业务能力考试,法官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法院系统理论研讨活动中,6篇论文在市法院获奖,2篇被省院推报最高院参评,居全市法院之首;基于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撰写的《破产债权人论—我国现行破产立法语境下的理性思考》一文,被选入国内著名学术集刊《民商法论丛》,开创全市法院历史先河。

2013年5月17日,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波敲响法院“1 N”主辅岗制度第一锤 (摄影 韩福田)
(4)警钟长鸣,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四心工作法,引导法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开展审务督察,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就地解决。严格审判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对因审判管理不到位或案件存在严重程序瑕疵的3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从优待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扎实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设立安检通道,实行法庭驻警、个案法警值庭、法警常规巡查,保障工作秩序和法官人身安全。成立工会组织及太极拳、羽毛球、自行车等兴趣小组,组织干警开展拓展训练,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提高干警职业认同感,保障司法工作可持续发展。
【少年法庭喜获一等功】 2013年3月,区法院少年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近几年,区法院少年法庭辛勤付出,扎实工作,取得丰硕的成效,辖区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和未成年涉案人数6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经该庭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当庭认罪率、服判息诉率、悔罪率均为100%,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70%以上,被判非监禁刑的43名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有4名未成年犯考入高等学府,14名重返校园,近30名找到工作或自谋职业。

2015年2月,少年法庭庭长李玉秋在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少年审判庭进行缓刑回访帮教 (摄影 韩福田)
【首个庭审直播案件顺利实现网络同步直播】2014年6月27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该案通过“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全程视频同步直播,区法院官方微博同步直播,这是区法院首次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本次庭审直播是省高院为贯彻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广大公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有效监督的工作精神,按照庭审直播“每日一案”工作要求,由全省各级法院报送案件,经筛选后通过省高院外网庭审直播专栏同步直播。
(刘 敏 李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