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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2015年,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1241”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称号。
深化严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切实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责,3年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92件1612人,其中批准逮捕995件13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13件2989人,其中审查提起公诉1733件2661人。批捕案件准确率、法定时限审结率和起诉案件一审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区委、市院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办案的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领域,3年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0件52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40件58人,法院已判决39件53人。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党委、人大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和变化趋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家良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实现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3年间共提供查询1216次,规范招投标活动。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举办廉政书法漫画展,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平台作用,对全区1600余名干部进行党性党纪现场教育。建立预防志愿者制度,选聘59名预防志愿者,运用新媒体与60多家会员单位在线交流。开设“滨城检察预防”微博、微信,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1部,在电视台、电台和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营造事业少受损害、干部少犯错误、家庭少受伤害的氛围。
全心全意保障民生,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犯罪,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办理假劣药等犯罪11件52人。依法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3年共接访490件1002人次,全部妥善处结,没有发生涉检越级上访事件,连续5次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充分发挥与老百姓最近的优势,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结合起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快捷办理群众诉求,荣获市级“文明窗口”、全市政法系统“五星级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加强侦查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的追捕113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捕286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犯185人、漏罪119项,改变侦查机关定性55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89件11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6件138人。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9人,纠正漏捕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12件。不断拓展民行检察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多元化的民事行政监督格局,3年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9件,其中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已获改判,提请市院抗诉2件,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47件,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38件38人,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8条,均被采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认真做好减刑、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同步监督18起拟作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考察监外执行犯1665人,依法监督收监4人。
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工作机制转变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络系统内进行,用网络运行的动态模式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实时监督。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完善律师预约会见制度,主动接受律师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法律文书218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09件次。深入推进检察宣告和当事人评议,开展检察宣告10余次,当事人评议3799次,当事人满意率达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10起不起诉案件的审理。
【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治理“内燃观光车”】2014年7月,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交警部门对“内燃观光车”进行专项治理,以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央视3月15日曝光滨州市“内燃观光车”问题后,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发现滨城区的“内燃观光车”主要有时风、红星、超给力、绿能、雅迪、鲁星等10余家品牌,分为两种,一种是技术标准远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封闭区域行驶的“观光车”,另一种是将小排量机动车标志更改后,加挂“内燃观光车”牌子,安全隐患大。为此,区检察院向交警部门发出治理“内燃观光车”的检察建议。交警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狠抓源头,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厂家的监督,劝阻强化整治等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共查扣“内燃观光车”56辆,处罚20余辆,教育群众100余人,有效治理“内燃观光车”上路现象。
【打造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阵地”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采用】2013以来,区检察院先后在新浪、腾讯、网易开设“滨城检察预防”官方微博、在“滨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设置“滨城预防”专栏,建立“滨城预防协会”QQ交流群,指定专人发布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信息,转发中央、地方廉政新闻和反腐成果,向粉丝提供法律服务,并以互动形式交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听取网友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15年底,已在微博上撰发博文500余条,有近60家预防协会会员单位加入“滨城预防协会”QQ交流群,运用新媒体进一步拓展社会化预防的广度和深度。滨城区检察院打造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阵地”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采用。
【侦查监督科参选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 “十佳检察建议”】 2015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十佳监督案件、十佳检察建议”评选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报送的《规范派出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的检察建议》,在全省22份参选检察建议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全省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十佳检察建议”,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检察建议。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严格三项措施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根据省市院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自2014年8月以来,区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27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13件,发布重要信息7条。
(王 琪 王 楠 孙庆镇 丁洪臻 张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