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区政府法制办在区政府办公室挂牌,规格为正科级。2013~2015年,区政府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先后组织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行政程序深化年”“法治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实施相对集中复议职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执法监督工作 (1)每年初起草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2)每年开展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2013~2015年,共培训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3)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办理和审验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2013~2015年,新办理执法证件236件,审验证件2061件,注销不符合条件执法证件456件。(4)受理执法投诉和上级转办的执法投诉案件。(5)2013~2015年,受理行政相对人执法投诉73起,办理市政府转办的执法投诉12起,均妥善处理。2013~2015年,完成2767项区级行政权力清单、17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704项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2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6)每年牵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13~2015年,开展案卷评查10次,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59卷,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规范性文件工作 (1)健全决策程序。出台《滨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滨城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五步走”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2)每年初印发《关于报送XX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根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报送的制发计划,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3)修订出台《滨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全区的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程序。2013~2015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0件,出台14件,其中区政府8件,区直部门6件。(4)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3~2015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0件,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3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9件,保证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法律顾问工作 (1)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2)2014年12月至2015年,各法律顾问参加重大项目座谈会、协调会18次,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审查和调查4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60余条,受委托参加行政诉讼4起。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2013~201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受理43件,受理前调解解决3件,不予受理2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2013年9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实施集中复议职权,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公开审理、决定公开等30余项配套制度。集中复议职权以来,召开案件审理会议4次,公开审理8起重大疑难案件。(3)2015年5月,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11个基层受理点,对22名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更加畅通了复议渠道。(4)2013~2015年,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2起,胜诉11件,败诉1件。
(乔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