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照 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中共滨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正县级)。(详见,《人物/区级领导人/中共滨城区委员会》)
赵立军 男,山东惠民人,1961年5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76年6月任里则油棉厂合同工。1977年8月任堡集镇北常村下乡知青组长。1978年12月任滨县新华书店副经理。1988年12月任邹平县法院书记员、助审员。1990年6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律师。1994年11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副局长。2000年1月任滨城区司法局局长。2003年3月任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1年11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2004年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06年1月,被评为全市廉洁勤政效能效率先进个人。2006年2月,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全市2005年度招商引资先进个人。2006年7月,被评为全市“双拥”先进个人。2007年11月,被评为滨州市关心国防建设十佳人物。2008年2月,被评为全市社会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史文莲 女,山东滨城人,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在惠民地区供销学校农化专业学习。1981年8月,任滨州市(县级)供销贸易中心会计科副科长。1992年4 月 , 任 滨 州 市 ( 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员、会计。1998年3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0年12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1年4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委副书记。2005年7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2010年9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1年9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2年10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
刘冠利 男,汉族,1959年9月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2003年3月任区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2008年,他带领全区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创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开展村计生主任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成绩突出,黑龙江、江西、山西、北京、河北和山东省菏泽、潍坊、聊城、济阳、青州、曹县、郓城等计生系统领导先后到滨城区参观学习中专函授教育工作。大力实施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协调中华慈善总会无偿捐赠区服务站价值170余万元的彩色多普勒超生诊断仪1台;协调争取省计生委配备价值25万余元计生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指导督促乡镇办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服务站4处,改造2处,投入资金650余万元。积极争取计生事业发展资金。2009年争取省、市计生委无偿资金208万元。累计争取上级各项资金839.25万元,极大地支持了滨城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计生案件合议庭、计划生育联合执法室,该做法得到国家、省、市计生部门推广;在全国率先开通“紧急避孕120”等4条热线,配备计生服务车,构建起“四线一车”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开发滨城区城市育龄妇女计生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得到蒋正华副委员长充分肯定,并荣获全国第五届OA典型应用系统奖;实行乡镇计生队伍“四制”改革和村计生主任职业化管理改革,成效显著;创建成立村级婚育新风促进会、实施“禁非”链式工作法、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八大体系”、实施人口计生电子书库工程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育龄群众的欢迎。2008年12月被授予全省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2009、2010年2次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2010年9月被滨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撤地设市十周年杰出贡献人物”荣誉称号。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王炳照 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中共滨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正县级)。(详见,《人物/区级领导人/中共滨城区委员会》)

赵立军 男,山东惠民人,1961年5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76年6月任里则油棉厂合同工。1977年8月任堡集镇北常村下乡知青组长。1978年12月任滨县新华书店副经理。1988年12月任邹平县法院书记员、助审员。1990年6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律师。1994年11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副局长。2000年1月任滨城区司法局局长。2003年3月任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1年11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2004年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06年1月,被评为全市廉洁勤政效能效率先进个人。2006年2月,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全市2005年度招商引资先进个人。2006年7月,被评为全市“双拥”先进个人。2007年11月,被评为滨州市关心国防建设十佳人物。2008年2月,被评为全市社会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史文莲 女,山东滨城人,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在惠民地区供销学校农化专业学习。1981年8月,任滨州市(县级)供销贸易中心会计科副科长。1992年4 月 , 任 滨 州 市 ( 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员、会计。1998年3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0年12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1年4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委副书记。2005年7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2010年9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1年9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2年10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
刘冠利 男,汉族,1959年9月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2003年3月任区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2008年,他带领全区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创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开展村计生主任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成绩突出,黑龙江、江西、山西、北京、河北和山东省菏泽、潍坊、聊城、济阳、青州、曹县、郓城等计生系统领导先后到滨城区参观学习中专函授教育工作。大力实施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协调中华慈善总会无偿捐赠区服务站价值170余万元的彩色多普勒超生诊断仪1台;协调争取省计生委配备价值25万余元计生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指导督促乡镇办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服务站4处,改造2处,投入资金650余万元。积极争取计生事业发展资金。2009年争取省、市计生委无偿资金208万元。累计争取上级各项资金839.25万元,极大地支持了滨城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计生案件合议庭、计划生育联合执法室,该做法得到国家、省、市计生部门推广;在全国率先开通“紧急避孕120”等4条热线,配备计生服务车,构建起“四线一车”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开发滨城区城市育龄妇女计生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得到蒋正华副委员长充分肯定,并荣获全国第五届OA典型应用系统奖;实行乡镇计生队伍“四制”改革和村计生主任职业化管理改革,成效显著;创建成立村级婚育新风促进会、实施“禁非”链式工作法、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八大体系”、实施人口计生电子书库工程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育龄群众的欢迎。2008年12月被授予全省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2009、2010年2次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2010年9月被滨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撤地设市十周年杰出贡献人物”荣誉称号。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赵立军 男,山东惠民人,1961年5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76年6月任里则油棉厂合同工。1977年8月任堡集镇北常村下乡知青组长。1978年12月任滨县新华书店副经理。1988年12月任邹平县法院书记员、助审员。1990年6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律师。1994年11月任滨州市(县级)司法局副局长。2000年1月任滨城区司法局局长。2003年3月任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1年11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2004年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06年1月,被评为全市廉洁勤政效能效率先进个人。2006年2月,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全市2005年度招商引资先进个人。2006年7月,被评为全市“双拥”先进个人。2007年11月,被评为滨州市关心国防建设十佳人物。2008年2月,被评为全市社会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史文莲 女,山东滨城人,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在惠民地区供销学校农化专业学习。1981年8月,任滨州市(县级)供销贸易中心会计科副科长。1992年4 月 , 任 滨 州 市 ( 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员、会计。1998年3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任滨州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0年12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01年4月,任滨州市滨城区纪委副书记。2005年7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2010年9月,任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1年9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滨城区编办主任。2012年10月,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

刘冠利 男,汉族,1959年9月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2003年3月任区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2008年,他带领全区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创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开展村计生主任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成绩突出,黑龙江、江西、山西、北京、河北和山东省菏泽、潍坊、聊城、济阳、青州、曹县、郓城等计生系统领导先后到滨城区参观学习中专函授教育工作。大力实施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协调中华慈善总会无偿捐赠区服务站价值170余万元的彩色多普勒超生诊断仪1台;协调争取省计生委配备价值25万余元计生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指导督促乡镇办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服务站4处,改造2处,投入资金650余万元。积极争取计生事业发展资金。2009年争取省、市计生委无偿资金208万元。累计争取上级各项资金839.25万元,极大地支持了滨城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计生案件合议庭、计划生育联合执法室,该做法得到国家、省、市计生部门推广;在全国率先开通“紧急避孕120”等4条热线,配备计生服务车,构建起“四线一车”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开发滨城区城市育龄妇女计生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得到蒋正华副委员长充分肯定,并荣获全国第五届OA典型应用系统奖;实行乡镇计生队伍“四制”改革和村计生主任职业化管理改革,成效显著;创建成立村级婚育新风促进会、实施“禁非”链式工作法、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八大体系”、实施人口计生电子书库工程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育龄群众的欢迎。2008年12月被授予全省优秀理论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2009、2010年2次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2010年9月被滨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撤地设市十周年杰出贡献人物”荣誉称号。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