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滨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2015年5月之前与区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2015年5月独立办公。
全面落实各项惠老政策 2013年,印发《滨城区高龄补贴发放办法》,建立为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始,区财政为年满80周岁、无离退休金、具有本区户籍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其中,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为每人每月400元。积极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在滨城区政务中心设立老年证办理点,设专岗专人服务,2015年共有老年证办理点3处,截至2015年底,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5787本,为老年人免费乘车、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2015年,积极协调市老龄办为老年人争取60到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半价。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是年,争取到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2家,改善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条件,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积极落实银龄安康工程 按照省、市老龄委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部署要求,继续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全面推广银龄安康工程,加强与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团险部的协作,不断提高覆盖面,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增加一道“安全网”,让更多老年人受益。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投保92.5万元,覆盖率达到24%。
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协调各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争创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示范站创建工作已经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2015年,市东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通过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加强社会对老年人报警、控告、检举和救助活动的关注,与司法局、司法所等单位联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 部署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活动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老龄宣传活动、健康讲座查体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让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2014年,开展滨城区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滨城区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大型展演活动、养生讲座等活动;2015年,开展“关爱老人·孝不能等”活动,包括最美老人评选、趣味运动会、健康公益养生讲座等内容,组织开展山东省“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滨州城区赛等。
2015年11月30日,关爱老人孝不能等活动启动仪式
加强老龄宣传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敬老传统美德和老龄工作重点的宣传。积极开展老龄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活动,宣传老年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心、帮助老年人,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结合工作加大老龄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向滨州日报、市老龄网、滨城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老龄方面的信息。
2015年12月,省老龄办考察验收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2015年10月重阳节,副区长刘庆敖慰问百岁老人
(王海博)
老龄事业
【概况】 滨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2015年5月之前与区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2015年5月独立办公。
全面落实各项惠老政策 2013年,印发《滨城区高龄补贴发放办法》,建立为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始,区财政为年满80周岁、无离退休金、具有本区户籍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其中,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为每人每月400元。积极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在滨城区政务中心设立老年证办理点,设专岗专人服务,2015年共有老年证办理点3处,截至2015年底,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5787本,为老年人免费乘车、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2015年,积极协调市老龄办为老年人争取60到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半价。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是年,争取到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2家,改善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条件,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积极落实银龄安康工程 按照省、市老龄委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部署要求,继续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全面推广银龄安康工程,加强与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团险部的协作,不断提高覆盖面,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增加一道“安全网”,让更多老年人受益。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投保92.5万元,覆盖率达到24%。
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协调各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争创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示范站创建工作已经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2015年,市东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通过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加强社会对老年人报警、控告、检举和救助活动的关注,与司法局、司法所等单位联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 部署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活动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老龄宣传活动、健康讲座查体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让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2014年,开展滨城区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滨城区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大型展演活动、养生讲座等活动;2015年,开展“关爱老人·孝不能等”活动,包括最美老人评选、趣味运动会、健康公益养生讲座等内容,组织开展山东省“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滨州城区赛等。

2015年11月30日,关爱老人孝不能等活动启动仪式 加强老龄宣传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敬老传统美德和老龄工作重点的宣传。积极开展老龄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活动,宣传老年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心、帮助老年人,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结合工作加大老龄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向滨州日报、市老龄网、滨城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老龄方面的信息。
2015年12月,省老龄办考察验收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2015年10月重阳节,副区长刘庆敖慰问百岁老人 (王海博)

2015年11月30日,关爱老人孝不能等活动启动仪式 加强老龄宣传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敬老传统美德和老龄工作重点的宣传。积极开展老龄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活动,宣传老年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心、帮助老年人,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结合工作加大老龄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向滨州日报、市老龄网、滨城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老龄方面的信息。

2015年12月,省老龄办考察验收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2015年10月重阳节,副区长刘庆敖慰问百岁老人 (王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