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年,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管和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2011年5月23日,滨城区政府召开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会议,将区食药监分局与区卫生局相关职能进行划转,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区卫生局划给区药监分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区药监分局划给区卫生局。同年8月22日,依据《关于设立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城区分局稽查大队等事项的批复》,成立副科级稽查大队和副科级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年1月,随职能划转的人员调整到位,发展成拥有25个人员编制,2个副科级直属事业单位,10个乡镇办监管站,30名协管员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2008~2012年,区食药监分局始终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实现全区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任务目标,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连续5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平安滨城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授予“滨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全省药监系统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先进集体”、“2006~201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60余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食品安全协调 2008~2011年5月,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每年年初与各乡镇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合力。先后牵头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顿部门联席会议15次,制定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我省禽畜“瘦肉精”监管工作紧急通知》等文件53份,先后8次组织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行问题奶粉、禽兽瘦肉精、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00余家次,圆满完成奥运会、滨城区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2011年5月始,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坚持以整顿、规范、提高为主线,餐饮行业“散、乱、差”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完成对全区21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摸排调查及登记备案工作,系统掌握全区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根据摸排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抽验工作,先后抽检11个品种、125批次,对16个批次不合格样品企业进行处罚,通过抽检,研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初步实现监管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学校食堂、较大型餐饮企业等270家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两会”、“中高考”、经贸洽谈会、“十八大”等20余个重大节日、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先后开展对26家学校食堂、30余家单位食堂、40多家工地食堂、70多家小饭桌和1000多家小餐饮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督导1200余家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500余处,提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查处违法案件160余起,餐饮食品安全面貌有了极大改观。
药械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⑴加强源头监管,把好药械质量安全关。继续加强企业GSP认证,完成对滨城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力度。⑵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积极争取工作主动性,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2008~2012年,滨城区药械拉网式日常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1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0余台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6000家次,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950余起,其中一般程序200余起,简易程序750余起,结案率100%。⑶以药械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开展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疫苗专项检查”、“治疗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药械”等重点品种及重点违法行为的检查共计92次,完成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药品抽验854批次,其中不合格78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87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5例;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广告344次,其中药品违法广告9起,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0起。⑷创新监管模式,从提高企业素质和诚信意识上下功夫。先后开展农村“两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药品经营企业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医疗器械信用体系等级评定和分级管理、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认证等工作,并结合监管形势,根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及“奥运会”、“全运会”期间的药品安全保障及重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依据市政府食安办《会议纪要》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受理证明》和登记备案工作,并积极探索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模式。滨城区在全市六县一区中率先开展保健品化妆品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110余家,建立一企一档、一店一档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档案。此外,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的稳定。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五进”等宣传活动,先后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条,深受群众好评;在执法过程中先后发放、张贴投诉举报监督卡及办证流程明白纸等近5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通过现场指导、以会代训、分片辅导等方式积极开展餐饮安全培训,先后开展12次集中培训,400余名企业负责人、厨师长及3000余名餐饮从业人员接受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构筑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利用单位网站及“行风热线”等渠道,公开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办事程序及服务承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认真解答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了人人关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队伍建设 从建局之初就树立了“创建一流领导班子,锻造一流监管队伍,塑造一流服务形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奋斗目标。对照先进地区局,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思想境界和工作境界,真正做到抓工作有思路有点子,保安全有举措有成效,干事业有魄力有办法;通过学习文书制作、现场模拟办案,外地交流学习,参加省市局培训,切实提高了队伍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能力;按照有利于监管,有利于责任落实,有利于确保安全的原则,合理划分执法事权、重新梳理执法制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科学整合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实现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监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危机公关、舆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实现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的工作机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电话及发放监督卡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5年来未出现行政不作为等不良执法行为,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刘 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2008年,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管和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2011年5月23日,滨城区政府召开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会议,将区食药监分局与区卫生局相关职能进行划转,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区卫生局划给区药监分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区药监分局划给区卫生局。同年8月22日,依据《关于设立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城区分局稽查大队等事项的批复》,成立副科级稽查大队和副科级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年1月,随职能划转的人员调整到位,发展成拥有25个人员编制,2个副科级直属事业单位,10个乡镇办监管站,30名协管员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2008~2012年,区食药监分局始终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实现全区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任务目标,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连续5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平安滨城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授予“滨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全省药监系统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先进集体”、“2006~201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60余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食品安全协调 2008~2011年5月,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每年年初与各乡镇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合力。先后牵头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顿部门联席会议15次,制定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我省禽畜“瘦肉精”监管工作紧急通知》等文件53份,先后8次组织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行问题奶粉、禽兽瘦肉精、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00余家次,圆满完成奥运会、滨城区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2011年5月始,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坚持以整顿、规范、提高为主线,餐饮行业“散、乱、差”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完成对全区21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摸排调查及登记备案工作,系统掌握全区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根据摸排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抽验工作,先后抽检11个品种、125批次,对16个批次不合格样品企业进行处罚,通过抽检,研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初步实现监管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学校食堂、较大型餐饮企业等270家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两会”、“中高考”、经贸洽谈会、“十八大”等20余个重大节日、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先后开展对26家学校食堂、30余家单位食堂、40多家工地食堂、70多家小饭桌和1000多家小餐饮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督导1200余家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500余处,提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查处违法案件160余起,餐饮食品安全面貌有了极大改观。
药械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⑴加强源头监管,把好药械质量安全关。继续加强企业GSP认证,完成对滨城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力度。⑵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积极争取工作主动性,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2008~2012年,滨城区药械拉网式日常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1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0余台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6000家次,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950余起,其中一般程序200余起,简易程序750余起,结案率100%。⑶以药械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开展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疫苗专项检查”、“治疗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药械”等重点品种及重点违法行为的检查共计92次,完成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药品抽验854批次,其中不合格78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87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5例;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广告344次,其中药品违法广告9起,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0起。⑷创新监管模式,从提高企业素质和诚信意识上下功夫。先后开展农村“两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药品经营企业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医疗器械信用体系等级评定和分级管理、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认证等工作,并结合监管形势,根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及“奥运会”、“全运会”期间的药品安全保障及重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依据市政府食安办《会议纪要》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受理证明》和登记备案工作,并积极探索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模式。滨城区在全市六县一区中率先开展保健品化妆品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110余家,建立一企一档、一店一档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档案。此外,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的稳定。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五进”等宣传活动,先后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条,深受群众好评;在执法过程中先后发放、张贴投诉举报监督卡及办证流程明白纸等近5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通过现场指导、以会代训、分片辅导等方式积极开展餐饮安全培训,先后开展12次集中培训,400余名企业负责人、厨师长及3000余名餐饮从业人员接受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构筑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利用单位网站及“行风热线”等渠道,公开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办事程序及服务承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认真解答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了人人关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队伍建设 从建局之初就树立了“创建一流领导班子,锻造一流监管队伍,塑造一流服务形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奋斗目标。对照先进地区局,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思想境界和工作境界,真正做到抓工作有思路有点子,保安全有举措有成效,干事业有魄力有办法;通过学习文书制作、现场模拟办案,外地交流学习,参加省市局培训,切实提高了队伍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能力;按照有利于监管,有利于责任落实,有利于确保安全的原则,合理划分执法事权、重新梳理执法制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科学整合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实现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监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危机公关、舆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实现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的工作机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电话及发放监督卡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5年来未出现行政不作为等不良执法行为,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刘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