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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滨城区物价局为正科级单位,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2008~2011年1月,物价局内设办公室和业务科,下辖物价检查所(副科级)、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与其一个机构、两套牌子)、农产品成本调查队3个事业单位。2011年1月机构改革后,物价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价格监测管理科3个行政科室,下辖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与其一个机构、两套牌子)为事业机构。区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编制总额1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3名。滨城区物价检查所(同时挂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牌子),为区物价局所属副科级行政机构,属局统一领导,被授权行使行政职能,行政编制12名(其中农调队2人),配备所长(副科)1名。收费管理办公室(含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4人。
2008~2012年,物价部门把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坚持抓好三个结合,着力落实明码标价、加强监测监管、做好案件查处,构建三位一体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及区政府表彰,2012年物价局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被评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集体,价格监督检查、价格宣传、价格研究、依法行政、价格认证、价格监测等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内力”和“外力”相结合,落实明码标价推广实施明码标价,是做好市场价格监管的基础和前提。物价部门坚持开展好每年三月的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并将贯彻落实明码标价纳入日常工作中。以“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组织召集辖区内12家大型骨干商贸企业,以会代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明码标价知识培训,派专人到银座中心店、大润发等单位讲解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同时,鉴于监管范围广、人员少的状况,充分借助“外力”加强明码标价的推广工作。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请其帮助推广明码标价。鉴于市区渤海国际区域经营户多而规模小的现状,和渤海国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通过他们在办理物业手续时,发放明码标价宣传材料,并对标价签用量较少的经营户由物价局提供监制的标价签。对涉及烟草的经营户,委托烟草专卖机构督促他们落实明码标价。还在工商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在市区渤海七路设立“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借助有关单位的支持、示范街的示范效应,影响扩大明码标价覆盖面。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借助消费者的力量,强化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意识。5年中,共受理涉及明码标价方面的价格举报及咨询350余件,都及时进行处理,对落实明码标价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日常和应急相结合,加强监测监管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价格异动应对,是做好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好日常的价格监测。在全区设置17个监测点,对粮、棉、油、肉、蛋、菜、服装、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适时监测,密切注视市场价格走势,并分析趋势及时上报。制定和完善《滨城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市场供求异常变化。在2011年3月的食盐抢购等异常情况中,应急预案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12月,由于个别地方受谣言影响出现抢购蜡烛等商品的现象,物价局了解到这一信息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加强对重要商品的监测频次,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加大巡查力度,避免事态扩大。
重点和一般相结合,做好案件查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是做好市场价格监管的必要手段。一方面,对价格违法行为轻微、影响不大的一般案件,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跟进督查等方式予以处理;另一方面,对具有典型性又有较大影响的价格违法案件,坚持查处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在2012年10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对某开发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进行通报后,各商品房开发企业受到警示,纷纷到该企业咨询学习,并效仿该企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2012年在商业零售、教育培训、民办医疗等行业查处重点价格违法行为6起,实施经济制裁34.5万元,警示各类企业,促进价格行为的规范。
价格监督检查 鉴于价格监督检查开展和执行难度大,并且已成为发生渎职行为的高风险工作,物价部门在卫生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联合办案制度。⑴加强和纪检部门的联合检查。从检查一开始就请纪检纠风部门参与,这不但可以提高对风险的防控,也有利于加强物价部门的职能。⑵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与沟通,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特别是在陈述答辩阶段,及时向检察院报告工作,参与执法。⑶充分借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防控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也要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利用主管部门的力量,抵御渎职风险。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办案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得到加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根据上级物价部门部署,组织力量,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与上级物价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11家大型超市商场进行专项检查。责令其中3家超市立即改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收费管理 把支持滨城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和居民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物价部门在全区开展收费年审工作。重点审验党委、政府关心和企业、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收行为,巩固治理成果。⑴高质量完成每年度收费年审工作。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收费年审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⑵认真做好收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向上级物价部门报送每年度的统计报表,并写出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报表的准确率和报告质量均受到市局的表扬。⑶开展对殡葬服务收费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及年审档案工作。⑷及时上报有关单位的收费申请材料。根据申请单位的情况,结合实地调查、测算,将有关材料和收费申请及时上报市物价局。
价格投诉案件查处 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实施细则》,加强价格举报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举报工作程序,价格举报结案率100%,“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经办的所有来电、来信、来人价格举报案件,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08~2012年处理价格举报与咨询近400起,结案率100%,退还消费者和用户15余万元。价格服务 加强价格认证。把主动提供认证服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牢固树立价格鉴证服务理念,价格认证业务范围更加开阔,2008~2012年共办理刑事案件817件,鉴定金额2025万余元;办理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案件5198件,鉴定金额7286余万元。认证案件近200余件,认证金额500余万元。
加强价格监测。2012年又增设3个价格监测点,现共有8个监测点。同时,克服监测人员少、监测种类多的因素,对全区的17个监测点的100多个品种进行监测,包括副食品、粮食、农资、建材等。坚持定期走访各个监测站点,采集数据,对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并上报。专项价格监测成绩显著,对服装价格、棉花价格、秋粮价格、生猪价格连续几周对30多个点不间断的询问,监测现情,分析预测未来价格走势,并详细地分别报告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重点对全区小麦、玉米、棉花等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定点调查,形成《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农户购买农资调查》《农户存售粮情况调查》《生猪生产成本调查》《夏收小麦生产和价格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秋粮生产和价格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等7个分析报告,并将调查数据及时上报,为各级领导研究三农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价格联动补偿机制,提高调控市场的能力。
(韩 瀚 常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