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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区政府法制办在区政府办公室挂牌,为正科级,行政编制4人。2012年底,区政府法制办实有行政人员4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员2人。
2008~2012年,区政府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010年3月,被评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3月,被评为“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执法监督工作⑴每年初起草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组织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责任状,年底组织对签状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⑵开展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2008~2012年,共培训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办理和审验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5年新办理执法证件1536个,补办253个,换证366个,审验证件3658人次。⑷受理执法投诉和上级转办的执法投诉案件。5年共受理行政相对人执法投诉125起,办理市政府转办的执法投诉26起,均妥善处理。⑸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审批项目和执法依据的清理工作。截至2012年底,审核35个行政执法部门,清理审批项目216项(其中行政许可183项,非行政许可33项),清理行政权力事项3580项。⑹每年牵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全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
5年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67卷,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规范性文件工作 ⑴每年初印发《关于报送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根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报送的制发计划,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⑵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滨城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滨城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全区的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程序。5年共审核各类文件15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件,出台15件,各类重大合同、协议49件;召开文件协调、论证会23次;答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15次。⑶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08~2012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6件,先后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3件。⑷2012年3月6日,印发《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关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08~201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5起,全部审理结案;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3起,全部胜诉。代理区政府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5起,涉案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予以维持;协助市政府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8起。2009年5月,制定《滨城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办法》《滨城区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促进复议工作的规范化。2012年11月,起草并上报《关于申请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及集中行政复议职权的请示》及《滨城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2008~2012年,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5起,胜诉24件,败诉1件。
(乔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