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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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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2012年,滨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任务,按照“夯实基础保国优,创造特色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基础设施、基本能力建设,呈现出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态势。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出生人口22764人,合法生育率96.2%,长效节育落实率97.36%,性别比108,平均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人口控制各项指标完成良好。
健全保障机制人口计生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每年年初,定期召开计生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山东省《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9号)要求,建立起执法监督、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财政投入等重大问题部门归口负责体系和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建立横向协作配合、纵向垂直负责机制。各部门围绕人口计生职责,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区、乡两级将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08~2012年,累计投入计划生育专项资金10856.4万元,确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做好宣传服务开展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活动,对全区所有村居的婚育新风一条街、人口文化大院、人口学校的宣传教育氛围,包括标语口号、计生漫画、宣传展板等进行提档升级,通过图文并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计生政策,普及计生知识。利用冬季“三下乡”、“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平台,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服务和义诊活动。自2008年起,区、乡两级累计投资近千万元,对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硬件设施全面提档升级,配备计划生育服务车、便携式B超机、尿液分析仪、红外乳腺诊断仪等先进仪器,安装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技术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政策导向引导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扶助金、晚婚晚育奖励费、退二胎生育指标夫妻奖励费、破产企业独生子女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等奖扶资金纳入预算,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率达到100%。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共建立3个区级、24个乡级、465个村级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基本形成“一区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项目新格局。结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的意见》,对计划生育家庭参与新农保给予相应的补贴和优先优惠。
【勇夺国家级荣誉称号】 2008年,滨城区创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这是全国人口计生系统的最高荣誉,全市仅邹平和滨城获此殊荣。
【建立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2010年,滨城区印发《中共滨城区委、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计划生育家庭参与新农保给予补贴和优先优惠。对计划生育双女绝育户、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其家庭成员在参保时,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最低档(100元)的5%给予增加政府补贴;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和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夫妻,按照基础养老金的10%给予补贴;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特别奖励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按照基础养老金的25%给予补贴等。同时,要求乡镇办指导村居利用集体经济资源对参与新农保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适当补助,鼓励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于参加新农保。
【独生子女重大疾病救助“绿色通道”】 2010年,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建立独生子女重大疾病救助“绿色通道”,对独生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特殊困难的,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中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赵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