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0年9月,滨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人事局合并,组建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至2012年12月,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正科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劳动监察科、综合科、工资科、科技人才办公室、教育培训科、军转办公室、劳务派遣办公室11个科室,下辖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副科级)、滨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处(副科级)2个单位。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统筹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节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2008~2012年,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均取得长足进步和全面发展。年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1.2万人,累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4%,保持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各类参保人员达40万人次,年征缴社会保险金近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金拨付率均达100%,做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维权工落实到位,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加大引、育并举人才工作力度,取得较好成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突出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重点,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人事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机关”、“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社情民意调查第一名”、“全区人民满意优秀机关”等70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就业再就业2008~2012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9604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437人,“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5431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7.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⑴创业推进行动。依托各生态农业园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全区已建设完成市西高效生态创业农业园、三河湖现代农业示范园、万绿蔬菜示范园等17个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培训各类人员5000人,从事相关二三产业人员1万人,使农民在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实现就业增收。
⑵家庭服务业发展。创优载体,深化内涵,引领家庭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阳光大姐家政、秋香家政、好大嫂家政等系列家政服务公司初具规模,北镇街道办事处化工社区“老年日间托老所”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2月,培训各类下岗失业人员2500人次,安置就业500人次,为2000个家庭、5000人次提供家政服务,顾客满意度达95%,有效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就业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
⑶提高就业创业能力。2009年7月,滨城区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创建创业型县区之一,全区建立创建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每个乡镇、办事处设立1~2处创业市场(街道)。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培训,组建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展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活动。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有11家定点培训机构,设置专业30项,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网信息实名制人员9028人,失业职工创业培训83人,组织技能提升培训7861人次,支付培训补贴198.6万元。
⑷就业援助。农民工就业援助,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调查,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年龄结构、行业地域分布、返乡原因、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依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逐村逐户调查农民工返乡人数,了解他们回家后的希望和要求,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填写返乡农民工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返乡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滨城区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33336人。其中,省外320人,省内区外2788人,区内乡外30228人,分别占务工人数的1%、8.3%和90.7%,有16800名农民工陆续返乡,有15940人在原打工单位和本地企业就业,未外出就业860人,全部进行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扶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春暖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助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2008年6月专门成立特困生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统计摸底,组织贫困大学生报到登记,通过多种方式帮助100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⑸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把加强乡镇办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区乡镇办劳动保障平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柜台办公、窗口对外,服务面积60平方米以上,“基础台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四统一。乡镇办劳动保障所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各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协理员,建立起区、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深入到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专场招聘”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题活动。全区相继举办41场大型就业服务专场招聘,发放“春风卡”等政策性宣传资料15万份,有1500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5.6万个。巩固“解决城乡家庭零就业年”成果,继续开展“解决城乡家庭零就业”活动,把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化、经常化。
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接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7996人,实现就业7294人,就业率达91.2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服务活动,建立8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和首批8家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报道、签约、政策查询初步实现网上办理。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2年底,企业养老、机关养老、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万人、1.3万人、11.3万人、1.1万人、6万人、16.1万人、3.4万人、1.4万人、1.3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万人、0.1万人、0万人、0万人、1.6万人、7.6万人、0.2人、1.2万人、1.2万人。征缴社会保险费4.6亿元,比2008年底增收0.79亿元。2012年底,共发放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8亿元,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金0.34亿元,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1.11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其他社会保险待遇1831.5万元。申报退休2131人,认定工伤104起,对71名职工进行因工和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在搞好调研测算和分析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巩固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升级统筹。先后调整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失业金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240元。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涉及76人。落实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企业社区,宣讲法律、接受咨询、散发宣传材料10万余份。深入开展“参加新农保,享受新生活”为主题的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多种形式齐头并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企业养老保险支付业务纳入一体化信息系统。认真贯彻养老保险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600多人次。依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先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新农保基金专项检查,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人才工作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区开展乡村人才专业技能评定工作,按照规范申报、实地查看、科学评审原则,评定企业管理、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等20个行业1002名农村实用人才。按照“突出特色、分类培训、注重实效”原则,在滨北街道办事处、杨柳雪镇对乡村人才进行大规模培训,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中“领头羊”的示范带动作用。2008~2012年,事业单位共招聘476人,其中教育系统279人,其他单位197人。受聘人员学历普遍提高,研究生学历人员增长明显。引进世界先进科技,增强全区企业竞争力,先后引进外国技术专家9名,解决各类技术、管理难题40个。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在人事代理、人才输送、人才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优惠方便,筛选全区优秀创业毕业生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创业之星示范带头作用。组织经验交流会、开展专家讲座等方式帮助准备创业大学生提高创业成功几率。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小额无息贷款、施行税收优惠等措施,向市以上推荐优秀项目5家,获得更加良好的发展扶助。
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213件,涉及4670人,立案213件,结案213件,按期结案率100%,追回拖欠工资135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96万元。⑴执法监察。落实劳动保障年审制度,审查用人单位435家,审查率90%,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万元,追缴拖欠工资37万元。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五小”(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检查。对78家建筑工地、5家职业介绍机构、27家“五小”企业进行检查,取缔5家无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黑中介”,帮助“五小”企业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继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单位评定,全区有6个单位获得“A级守法诚信单位”称号。积极推进“两网化”(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建设,采集323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2.3万职工信息,考核聘用兼职监察员30人、协管员60人。⑵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调控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薪酬调查,为制定工资调控政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发放渠道。⑶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个别救助。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各种专项补贴发放及时到位。每年“春节”和“八一”前夕,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每年的一次性补助标准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兑现率、再就业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率均达到100%。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沟通思想,有效化解矛盾,保持滨城区企业军转干部“零上访”局面。⑷综合性基础工作平稳推进。全区统筹推进规划统计、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行风建设等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信息一体化建设有效推进,先后完成社会保险和公共就业2个业务领域内的各业务模块平稳切换。实现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信息化管理和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网络化。行政复议和应诉质量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坚持“办标准案、开标准庭”基本原则,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好”的“四快一好”和“首问负责制、案件快立制、风险告知制、一步送达制、巡回开庭制、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制、简易案件速办制、阳光仲裁制、调节前置制、调节建议制”的“十项便民”办案措施,努力实现依法仲裁、阳光仲裁、和谐仲裁,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全区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8件,涉及劳动者1213人,涉案金额1886万元,按期结案率100%。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62家。通过建立和实行调解建议书制度、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和红灯预警监控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2009年11月,滨城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区),同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2012年底,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11.2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4.18万人,支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2864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1.11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0.8万人,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30万元,发放率均达100%。全区成立由人社、财政、公安、民政、计生等10多个单位组成的工作成员小组,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制度高效落实。
建立和加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达到场所、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制度六到位。完善电脑与银行的接口问题,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电脑软件升级、业务收缴的集中培训,让各劳动保障所业务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工作目标和问题解决方法,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实现无纸化、设备化办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结合市、区、乡、村四级机构分支管理,以乡镇办作为主要业务窗口,合作银行协助收缴和发放的管理模式,使业务专网纵向上市、区、乡镇全面贯通,横向上与合作银行实时联网,所有数据由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进行统一、集中、安全管理,为制度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国务院新农保试点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以简报形式印发《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效果好》的文章,供全国新农保各试点省市区借鉴参考。
(刘占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2010年9月,滨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人事局合并,组建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至2012年12月,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正科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劳动监察科、综合科、工资科、科技人才办公室、教育培训科、军转办公室、劳务派遣办公室11个科室,下辖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副科级)、滨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处(副科级)2个单位。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统筹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节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2008~2012年,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均取得长足进步和全面发展。年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1.2万人,累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4%,保持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各类参保人员达40万人次,年征缴社会保险金近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金拨付率均达100%,做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维权工落实到位,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加大引、育并举人才工作力度,取得较好成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突出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重点,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人事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机关”、“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社情民意调查第一名”、“全区人民满意优秀机关”等70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就业再就业2008~2012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9604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437人,“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5431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7.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⑴创业推进行动。依托各生态农业园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全区已建设完成市西高效生态创业农业园、三河湖现代农业示范园、万绿蔬菜示范园等17个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培训各类人员5000人,从事相关二三产业人员1万人,使农民在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实现就业增收。
⑵家庭服务业发展。创优载体,深化内涵,引领家庭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阳光大姐家政、秋香家政、好大嫂家政等系列家政服务公司初具规模,北镇街道办事处化工社区“老年日间托老所”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2月,培训各类下岗失业人员2500人次,安置就业500人次,为2000个家庭、5000人次提供家政服务,顾客满意度达95%,有效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就业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
⑶提高就业创业能力。2009年7月,滨城区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创建创业型县区之一,全区建立创建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每个乡镇、办事处设立1~2处创业市场(街道)。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培训,组建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展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活动。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有11家定点培训机构,设置专业30项,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网信息实名制人员9028人,失业职工创业培训83人,组织技能提升培训7861人次,支付培训补贴198.6万元。
⑷就业援助。农民工就业援助,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调查,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年龄结构、行业地域分布、返乡原因、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依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逐村逐户调查农民工返乡人数,了解他们回家后的希望和要求,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填写返乡农民工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返乡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滨城区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33336人。其中,省外320人,省内区外2788人,区内乡外30228人,分别占务工人数的1%、8.3%和90.7%,有16800名农民工陆续返乡,有15940人在原打工单位和本地企业就业,未外出就业860人,全部进行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扶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春暖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助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2008年6月专门成立特困生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统计摸底,组织贫困大学生报到登记,通过多种方式帮助100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⑸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把加强乡镇办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区乡镇办劳动保障平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柜台办公、窗口对外,服务面积60平方米以上,“基础台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四统一。乡镇办劳动保障所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各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协理员,建立起区、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深入到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专场招聘”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题活动。全区相继举办41场大型就业服务专场招聘,发放“春风卡”等政策性宣传资料15万份,有1500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5.6万个。巩固“解决城乡家庭零就业年”成果,继续开展“解决城乡家庭零就业”活动,把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化、经常化。
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接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7996人,实现就业7294人,就业率达91.2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服务活动,建立8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和首批8家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报道、签约、政策查询初步实现网上办理。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2年底,企业养老、机关养老、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万人、1.3万人、11.3万人、1.1万人、6万人、16.1万人、3.4万人、1.4万人、1.3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万人、0.1万人、0万人、0万人、1.6万人、7.6万人、0.2人、1.2万人、1.2万人。征缴社会保险费4.6亿元,比2008年底增收0.79亿元。2012年底,共发放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8亿元,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金0.34亿元,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1.11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其他社会保险待遇1831.5万元。申报退休2131人,认定工伤104起,对71名职工进行因工和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在搞好调研测算和分析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巩固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升级统筹。先后调整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失业金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240元。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涉及76人。落实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企业社区,宣讲法律、接受咨询、散发宣传材料10万余份。深入开展“参加新农保,享受新生活”为主题的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多种形式齐头并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企业养老保险支付业务纳入一体化信息系统。认真贯彻养老保险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600多人次。依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先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新农保基金专项检查,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人才工作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区开展乡村人才专业技能评定工作,按照规范申报、实地查看、科学评审原则,评定企业管理、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等20个行业1002名农村实用人才。按照“突出特色、分类培训、注重实效”原则,在滨北街道办事处、杨柳雪镇对乡村人才进行大规模培训,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中“领头羊”的示范带动作用。2008~2012年,事业单位共招聘476人,其中教育系统279人,其他单位197人。受聘人员学历普遍提高,研究生学历人员增长明显。引进世界先进科技,增强全区企业竞争力,先后引进外国技术专家9名,解决各类技术、管理难题40个。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在人事代理、人才输送、人才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优惠方便,筛选全区优秀创业毕业生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创业之星示范带头作用。组织经验交流会、开展专家讲座等方式帮助准备创业大学生提高创业成功几率。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小额无息贷款、施行税收优惠等措施,向市以上推荐优秀项目5家,获得更加良好的发展扶助。
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213件,涉及4670人,立案213件,结案213件,按期结案率100%,追回拖欠工资135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96万元。⑴执法监察。落实劳动保障年审制度,审查用人单位435家,审查率90%,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万元,追缴拖欠工资37万元。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五小”(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检查。对78家建筑工地、5家职业介绍机构、27家“五小”企业进行检查,取缔5家无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黑中介”,帮助“五小”企业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继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单位评定,全区有6个单位获得“A级守法诚信单位”称号。积极推进“两网化”(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建设,采集323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2.3万职工信息,考核聘用兼职监察员30人、协管员60人。⑵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调控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薪酬调查,为制定工资调控政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发放渠道。⑶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个别救助。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各种专项补贴发放及时到位。每年“春节”和“八一”前夕,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每年的一次性补助标准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兑现率、再就业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率均达到100%。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沟通思想,有效化解矛盾,保持滨城区企业军转干部“零上访”局面。⑷综合性基础工作平稳推进。全区统筹推进规划统计、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行风建设等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信息一体化建设有效推进,先后完成社会保险和公共就业2个业务领域内的各业务模块平稳切换。实现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信息化管理和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网络化。行政复议和应诉质量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坚持“办标准案、开标准庭”基本原则,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好”的“四快一好”和“首问负责制、案件快立制、风险告知制、一步送达制、巡回开庭制、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制、简易案件速办制、阳光仲裁制、调节前置制、调节建议制”的“十项便民”办案措施,努力实现依法仲裁、阳光仲裁、和谐仲裁,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全区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8件,涉及劳动者1213人,涉案金额1886万元,按期结案率100%。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62家。通过建立和实行调解建议书制度、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和红灯预警监控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2009年11月,滨城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区),同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滨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2012年底,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11.2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4.18万人,支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2864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1.11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0.8万人,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30万元,发放率均达100%。全区成立由人社、财政、公安、民政、计生等10多个单位组成的工作成员小组,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制度高效落实。
建立和加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达到场所、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制度六到位。完善电脑与银行的接口问题,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电脑软件升级、业务收缴的集中培训,让各劳动保障所业务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工作目标和问题解决方法,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实现无纸化、设备化办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结合市、区、乡、村四级机构分支管理,以乡镇办作为主要业务窗口,合作银行协助收缴和发放的管理模式,使业务专网纵向上市、区、乡镇全面贯通,横向上与合作银行实时联网,所有数据由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进行统一、集中、安全管理,为制度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国务院新农保试点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以简报形式印发《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效果好》的文章,供全国新农保各试点省市区借鉴参考。
(刘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