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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0年6月滨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改称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简称区房管局),为滨城区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科级),暂授权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政策法规研究室)、物业管理办公室4个科室。下设滨城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正科级)、滨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滨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其前身为滨城区住房委员会,2012年8月改称滨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副科级)、滨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其前身为滨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12年8月更名,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滨城房管所、小营房管所(2010年5月停止办理各项房管业务,2011年7月正式划归滨州高新开发区管理)、局档案室、房屋修缮管理中心7个事业单位和山东省房屋装饰总公司滨州公司、滨城区房屋修建工程公司2个企业。截至2012年底,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87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5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66人,企业职工186人。
2008~2012年,滨城区房管部门以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滨城区东区开发建设有利时机,有效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滨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化住房建设步伐,依法对滨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房屋进行征收和补偿,积极推行和谐征收。妥善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制度。对部门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整个工作始终,提倡文明办公,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房产部门新形象,为建设新滨城做贡献。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2008年8月,滨城区委、区政府成立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2010年4月改称滨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对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和组织各种形式的工作推进会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由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性工作。
2008~2012年,滨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取得较大进展。“城中村”项目相继完成双庙刘、崔位、北杨、王庄、东王等29个村居拆迁,拆迁户数7303个,拆迁院落7454个,拆迁面积188.34万平方米,腾空土地2491.2亩,安置居民10428户,安置面积125.89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23个,拆迁户数2454个,拆迁面积18.4万平方米,争取中央、省专项奖补资金5853万元。已建成金城家园、金城花园、滨城区第五中学、滨城区第六小学等19个项目,新建住宅面积24.9万平方米,安置住户2081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同时美化了城市面貌。2012年6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改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保障性住房】 2008~2012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日趋完善。相继完成东区安康小区、滨北凤湖小区、滨北彩印小区、华纺小区、市西安康小区5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竣工面积49.1万平方米,竣工住房3575套,完成投资52160万元。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稳步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更加便捷,审核更加公开,分配更加透明。累计接收、审核廉租住房申请845户,分配廉租住房34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46.21万元,为解决滨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迈出坚实的一步。
【产权、产籍管理】 2008~2012年,共办理产权登记和测绘45个单位,房地产交易2952户,交易额49887万元,发放房屋所有权证3601个,整理户籍档案13876卷。产权、产籍管理更加规范。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发展路子。2012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区房管部门备案的物业公司27家。对滨城区域内471个单位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参加市、区相关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房屋征收与补偿】 2008~2012年,滨城区旧村改造征收补偿工作根据“一村一策、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所在村居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最大限度的保障被拆迁群众应得利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成20个村居整体征收与补偿,征收院落4838个,面积112.02万平方米,补偿金额44431.86万元。
(顾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