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主要工作制度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主要工作制度


    1982年11月3日,滨州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建立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市长分工负责制度。一是建立市长分工负责制度。对正副市长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分工明确,互相合作,共同努力,搞好工作。二是建立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3次,时间是每月的1日、11日、21日,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参会人员包括: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经委、计委、科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为上级重大会议的传达汇报,研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城市规划和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开支,劳动人事及其他重大问题。
    1990年4月1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实行〈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及〈监察证〉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内容包括: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调查、检查等公务时,应当向监察对象出示“监察证”,监察对象见证必须接受监察;规定监察机关在相关情况下可向监察对象发出“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等。共5条。
    1991年6月29日,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滨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市政府、市政府党组会议、学习等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包括行政会议制度(市长碰头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定期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和生活会议的制度。
    1992年3月31日,为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理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滨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该《规定》包括五章,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循的原则等;第二章起草和审核,包括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主体、程序、结构和审核等事项;第三章批准和发布;第四章备案清理修改废止;第五章附则。
    1992年3月31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滨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该《办法》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后十日内将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和盖有单位印章的备案报告一式五份,报送市法制局备案;几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市法制局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市法制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归档工作等,共11条。
    1993年5月20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布〈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内容包括:市政府职权、市长副市长职责和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审批制度,其中会议制度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和生活会议、学习会议制度。《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内容包括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议的实施问题。1998年5月,对此项制度进行修订,于5月20日发布。
    1999年4月21日 ,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滨州市政府采购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凡与市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等)及其他资金安排的符合条件列出的购买支出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滨州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于2000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2)从严控制审批事项;(3)严格规范审批行为;(4)加强审批监管。
    2005年10月8日,滨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内容包括:(1)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2)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3)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4)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5)做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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