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来信来访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来信来访
1992年6月,为加强信访工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第15次会议上作出关于设立信访室的决定,成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1996年1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由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10月始,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2005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报经区委批准,做出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公、检、法、司、信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共同参加的联合接访重大举措。 区人大信访室对受理来信来访,进行登记整理后,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填写转办笺转行政、司法有关部门办理。通过联合接访实现了全国人大提出的“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对所有来信来访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达到100%。 自1992年至2007年共受理代表及群众来信来访1213起(件),2222人次。其中,上级交办49件,涉法73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