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节 来信来访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十节 来信来访
法规与制度建设 1986年6月5日,中共滨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滨州市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四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1989年,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信访工作各项指标实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1991年3月21日,滨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信访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负责分管信访工作制度;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和目标管理制度;来信、来访登记、呈报、阅批、转办、交办、催办、查办、同信访人见面、复信、回访、结案立卷归档、信访统计等工作制度。1992年11月16日,《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发布施行。1993年1月5日,《山东省人民群众上访程序(试行)》发布施行。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信访条例》。滨州市认真贯彻执行以上法规,信访工作走向法制轨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998年8月起,建立和实行市级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定时、定点、定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及时听取群众呼声、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2002年10月23日,滨城区委、区政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控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全区实际,印发《滨城区三级信访工作职责》《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提出要求,明确职责,为做好全区信访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3年4月,在信访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八项制度。2005年5月1日,开始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2006年5月,在全区实行联合接访、督查、报结“三三”制度,即每月3日接访,13日督办,23日结案。保证联合接访制度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实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目标,避免重访、越级访的发生。 2007年4月29日,中共滨城区委、区政府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信访工作的意见》:(1)构建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机制;(2)建立信访问题超前预防机制;(3)坚持完善市区两级领导联合接访机制;(4)建立高效务实的信访问题处结机制;(5)建立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应急处置机制;(6)落实信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信访案件受理与查办 1984年,蒲城乡彭庄大队李子文与魏风云宅基纠纷案,经市、乡两级政府多次与大队、生产队及李、魏本人共同讨论研究,双方于1984年3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书”,并经市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公证。同年6月13日,行署信访科转来北中教师张兆堂及家属李梅兰的来信,反映户口清退问题。市委、市政府6月14日责成市公安局派人进行调查处理,6月16日市委办公室上报结案报告,按地委文件规定,属清退范围,应予清退。1985年10月25日,市信访办公室作出关于落实南庆昌房产问题的查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南庆昌原没收归公的6间房屋,根据政策应退还给本人。遵照有实物退实物、没实物的合理作价归还的原则,对南庆昌的房屋作价1000元,由村委会于1986年和1987年2年还清。由此,终结了上访。 1986年元月25日,市信访办公室作出关于郭家村与和平印染厂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整处理意见:印染厂职工宿舍院出北大门的路面加宽到5米,占用郭家村土地2米,连同院墙影响郭家村作物生产的损失,可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解决。由和平印染厂补偿给郭家村2000元。以上处理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1987年9月2日,滨州市土管局、市农委,市信访办、梁才乡政府联合下文,作出对魏家、高家两村因土地划方造成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1989年11月25日,市信访局对北镇中学部分教师来信反映康家村村民高洪德违章在北中新宿舍楼西墙下修建厕所,影响北中教师的身体健康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990年6月10日,市委作出关于宋桂兰承包土地权受侵犯上访案件的结案报告。对地委副书记赵玉兰批示的“关于杜店镇邓家店村民宋桂兰土地承包权受侵犯上访案件”,责成市法院进行调查处理。12月28日,对滨城镇李廷选上访反映拆房问题作出调查处理。1992年9月24日,市纪委、信访局、土管局《关于宋滩与高井村调整土地信访问题的调查报告》对梁才乡宋滩村78户群众联合写信上访,反映菜园管区总支书记倚仗权势与高井村串通强占该村土地60多亩,强迫村委成员签字搞所谓换地协议,遭到群众反对的问题进行了处理。1993年6月10日,市政府由副市长赵振祥主持召开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金、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提案委员会、信访局、环保局、农业局、杜店镇政府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杜店镇湾刘村村民反映部分麦田遭受污染问题。1994年1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对里则镇胡家村23名群众联名来信反映负担过重的问题作出查处报告。由市府办、信访局、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里则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995年8月,滨州市第一建筑公司38名职工集体上访和联名致信市委、市府,反映该公司的问题。市委副书记、市府副市长成乃长亲自接待了来访人,并于8月21日亲自召集市纪委、信访局、劳动局、市建委负责人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决定由市纪委、信访局、劳动局、市建委派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调查组历时十几天,对反映的问题基本查清,并提出处理意见。 1997年9月1日,滨州市委调查组《关于对市社机关改革落聘人员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安置处理意见》,对市社4名落聘人员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落聘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1998年8月10日,作出关于杜店镇堤东赵村上访老户赵兴厚到省上访情况的调查处理报告。杜店镇政府派人把其从济南接回,安置在镇福利院。12月27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下文,对下放武警上访反映生活待遇进行妥善处理,从此终止上访。 2000年6月5日,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作出《关于滨州市织袜厂职工上访反映破产人员归属问题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出面协调,针棉织品集团同意解决剩余全部下岗职工的再上岗和其他遗留问题,从而使原织袜厂的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关于职工反映住房问题,针棉织品集团进行了妥善安置,稳定了职工情绪,不再上访。2001年6月20日,滨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作出《关于滨城区第二油棉厂部分职工集体到省上访的调查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意见,指定一名人员作为二厂全面工作的负责人,同时积极地筹措资金,兑付拖欠工人的工资和集资,保障职工生活,确保二厂稳定。原厂长刘庆祥等部分厂级领导已被批准逮捕,检察院已提起公诉。区政府对工厂今后的发展提出意见,原则上同意破产。职工情绪基本稳定。12月30日,滨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作出《关于化肥厂职工上访反映住房集资问题的情况汇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三条处理意见。上访职工表示同意接受区政府的三条处理意见,不再上访。2002年12月18日,区委办公室作出《关于大梅村群众上访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调查报告》。对彭李办事处大梅村部分群众到市到省集体上访,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高度重视,区委成立由一名副书记负责,公、检、法、农委、计生委、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大梅村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03年1月25日,区政府作出《关于建工集团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调查报告》。经做建工集团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建工集团同意偿还民工部分工资,并由滨城区仲裁委居中调解,使民工与建工集团达成偿还工资的仲裁调解协议,由此,终结双方工资纠纷。2004年7月20日,滨城区委作出《关于旧镇镇群众来信反映旧镇中学乱收费问题》的意见。责成区教育局成立专门工作组,会同旧镇党委、政府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2005年6月18日,区委办公室作出《关于丁全民上访反映房屋拆迁问题的结案报告》。对市西办事处丁口村丁全民上访反映其房屋被市西办事处强行拆除的问题,区委、区政府责成信访局牵头,联合水利局、建设局、土管局及市西办事处组成工作组,对丁全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2月13日,区委办公室作出《关于亚光集团职工反映挪用改制补偿款问题的结案报告》,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妥善处理。2006年9月6日,滨城区政府办公室作出《关于对原滨州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上访反映住房问题的调查报告》,对上访反映的问题,责成区经贸局进行调查处理。2007年5月23日,滨城区委办公室作出《关于堡集镇前代村孙保友、孙晓勇父子上访反映村集体工伤问题的结案报告》。对其反映的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堡集镇党委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理。镇党委、政府派专人陪同孙保友到济南假肢安装中心新安装了假肢,费用由镇、村两级共同负担。并为其办理了低保。上访人对此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受理信访案件12384件(起),结案率平均在98%以上。其中,来信5627件,来访6757起(其中,集体访776起,156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