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滨州建设
1984年,按照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依靠和发动群众,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根据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八部门下达的《关于查禁淫书、淫画和其他诲淫性物品的通知》,市政法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以城市和内部单位为重点,进行查禁收缴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对广大群众进行抵制精神污染的教育。1985年,根据省委指示,进一步贯彻好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利用7月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收缴淫秽录像带、取缔播放淫秽录像活动为重点的集中打击统一行动,全面查禁各种淫秽物品。1988年,依法查处经济领域中各类假冒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查处制造销售假商品、假商标、冒牌商品、劣质商品;二是查处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三是查处倒卖经济合同和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四是查处利用各种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五是查处以各种手段投机诈骗的。1989年,深入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国庆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信息控制,增强社会治安的透明度,强化各项打击防范措施,保证治安秩序不出现大的波动,进一步稳定局势,为改革和建设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新年、春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继续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坚持“除六害”的斗争,重点打击人贩子;结合整顿基层党支部,搞好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整顿和落实。1990年,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中心,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网络化建设为重点,以健全防范机制、增强防范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着重在强化基层防御机制上下工夫。工作指导上,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城乡结合,以城区为主;面上管理和内部管理结合,以内部单位为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人员教育上以青少年为主的管理体系和做法”。
1991年9月2日,召开“反盗窃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全市上下按照“起点高、要求严、声势大、效果实”的要求,齐心协力,共同行动。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以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的工作路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基本建成全社会群众性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1993年,开展集中整顿市区市场工作。对市区13个集贸市场,重点是剧场街、六街、樊家、姜家、新兴市场进行治理整顿。通过治理整顿,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制,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经商、依法经营、货畅其流、开放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风貌,为滨州市的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4年4月19日,全市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公安部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姜春云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分析全市形势,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更好地维护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会议认为,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改革的任务很重,稳定的任务也很重,一定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1999年,遵照地委《关于强化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 等5个文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信访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等8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充实加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强化城区治安管理,加强完善城镇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派出所建立报警台、报警点,在卫生、民政、邮电、交通等部门设立服务值班室,与110配套联网。建立起由政府牵头,以公安机关为主体,有关部门配套联动,辐射全社会的110报警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2000年,组织公安、工商、建委、教育、文化等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取得显著效果。取缔录像厅、游戏机厅以及无证摊点;规范商业网点;清查公共场所及租赁房屋,清查暂住人口。全区1039所大中小学校全都配备法制副校长,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2005年1月16日,召开全区“平安滨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的工作,明确今后的任务,不断更新创建措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2007年,把创建“平安油区”作为建设“平安滨城”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油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区油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秩序、企业周边秩序、油区周边秩序、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公共复杂场所、暂住人口与租赁房屋、娱乐服务行业、制贩假证、非法传销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1996~2007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439件,重特大案件2539件;有8537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1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260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全区法院共受理经济民事案件9178件,诉讼标的额达17.83亿元,为全区的社会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法制度建设
1996年,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加大政法工作力度,根据《1996年~2000年滨州地区政法工作规划》,提出“九五”期间滨州市政法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1999年,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时检查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条条考核与块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方法,促进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2000年,遵照地委《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信访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等8项制度。遵照地委政法委《司法公开考评办法》和《庄严的承诺》电视专题片精神,认真开展“强素质、树形象”、“百案无差错质量竞赛”、“送法下乡”、“警示教育”、“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等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推动司法公开向深层次、规范化发展。
2001年8月1日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法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全面情况,开展岗位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工作。2004年,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效果。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执法档案”,将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
政法队伍建设及司法腐败整治
1984年,在全市政法干警队伍中,开展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彻底在干警队伍中肃清封建迷信思想,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管理和建设。1990年,坚持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等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公仆”意识,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广泛开展“学党章、正党风”、“学雷锋、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二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政法各部门集中时间,进行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建立健全干警管理制度。三是狠抓业务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对在职干警进行培训。
1992年,贯彻中央、省、地政法委指示精神,纠正政法部门内部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违纪、侵犯农民和企业利益等问题。为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采取如下举措:(1)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正视自身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下大决心,坚决彻底纠正。(2)严格执法、有错必纠。政法各部门、各基层政法组织对近年来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开展议、摆、查活动,找根源,定措施,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法律法纪的严肃性。(3)提高认识,严守法纪。基层政法组织的办公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农民、企业搞集资、摊派和借债。(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广大干警通过这次活动要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
1994年11月1日起,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一次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特色理论”以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目标化管理,集中解决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整顿,政法各个部门,在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方面有明显提高,在“反对特权思想、纠正不良行风、树立良好形象”方面有明显进步。
1996年,为推动向孔繁森和济南交警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997年,县市级公检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全市政法系统普遍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和聘任制改革。1999年,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干部素质提高年”活动,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2000年,按照省委政法委2年内对干警轮训一遍的要求,地委政法委分2批对全区政法、综治干部和乡镇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轮训一遍。
政法宣传
1984年,利用全国严打斗争有利时机,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主要开展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1985年,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重点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及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把法律武器交给人民,人人增强法制观念。1988年,是全市五年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以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为依据,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以法律条文为内容,按照省、地对普法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市,促进建设和改革,使学法进度、普法质量和社会效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2001年12月4日,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区100余名政法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以维护宪法和展示“严打”成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02年,按计划落实《滨城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滨城区200l-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设立宣传站点,在全区中小学开设法制课。2007年2月14日,《大众日报》以专版介绍滨城区平安滨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创立“两刊一专”,即以对外宣传为主的《政法工作》和以为领导提供内部参考为主的《政法动态》,以及在滨城区电视台开设“和谐与法治”专题栏目。
开展严打斗争
1984年,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指示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严厉打击、严密准备、严格纪律”,迅速开展行动。1985年,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上年完成第一战役的基础上,乘胜展开第二战役。审时度势,抓住有利时机,做好群众工作、基础工作,跟上综合治理。1986年11月20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严打”指挥部的精心组织下,投入参战人员3230人,其中,公安政法干警780人,党政干部650人,民兵治安积极分子1800人。共抓获流窜犯和流窜犯罪嫌疑分子6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8起,其中重大案件20起。1988年,根据地委、行署决定,7~9月,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990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两大战役三次集中行动,集中“破大案,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摧毁一批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端掉一批犯罪窝点,抓获一批在逃犯,严惩了一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拦路强奸、拦路抢劫、流氓滋扰、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
199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用2个月的时间,分2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20日以前搞好排查摸底。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手段,摸清卖淫嫖娼窝点。第二阶段,7月份组织集中打击。根据调查摸底中掌握的犯罪线索,以公安为主组成强有力的侦查队伍,集中侦查破案。1995年3月10日开始,全市公安政法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春季严打斗争,精心组织了夏季治安攻势。截至9月底,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8起,破大案22起,打掉犯罪团伙31个,涉及团伙成员187人,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99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100余万元。2003年,增强“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严打”整顿斗争,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扭转了一些区域和部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局面,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第六节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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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滨州建设
1984年,按照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依靠和发动群众,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根据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八部门下达的《关于查禁淫书、淫画和其他诲淫性物品的通知》,市政法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以城市和内部单位为重点,进行查禁收缴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对广大群众进行抵制精神污染的教育。1985年,根据省委指示,进一步贯彻好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利用7月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收缴淫秽录像带、取缔播放淫秽录像活动为重点的集中打击统一行动,全面查禁各种淫秽物品。1988年,依法查处经济领域中各类假冒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查处制造销售假商品、假商标、冒牌商品、劣质商品;二是查处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三是查处倒卖经济合同和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四是查处利用各种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五是查处以各种手段投机诈骗的。1989年,深入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国庆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信息控制,增强社会治安的透明度,强化各项打击防范措施,保证治安秩序不出现大的波动,进一步稳定局势,为改革和建设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新年、春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继续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坚持“除六害”的斗争,重点打击人贩子;结合整顿基层党支部,搞好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整顿和落实。1990年,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中心,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网络化建设为重点,以健全防范机制、增强防范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着重在强化基层防御机制上下工夫。工作指导上,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城乡结合,以城区为主;面上管理和内部管理结合,以内部单位为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人员教育上以青少年为主的管理体系和做法”。
1991年9月2日,召开“反盗窃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全市上下按照“起点高、要求严、声势大、效果实”的要求,齐心协力,共同行动。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以防为主,以治本为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的工作路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基本建成全社会群众性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1993年,开展集中整顿市区市场工作。对市区13个集贸市场,重点是剧场街、六街、樊家、姜家、新兴市场进行治理整顿。通过治理整顿,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制,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经商、依法经营、货畅其流、开放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风貌,为滨州市的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4年4月19日,全市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公安部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姜春云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分析全市形势,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更好地维护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会议认为,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改革的任务很重,稳定的任务也很重,一定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1999年,遵照地委《关于强化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 等5个文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信访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等8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充实加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强化城区治安管理,加强完善城镇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派出所建立报警台、报警点,在卫生、民政、邮电、交通等部门设立服务值班室,与110配套联网。建立起由政府牵头,以公安机关为主体,有关部门配套联动,辐射全社会的110报警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2000年,组织公安、工商、建委、教育、文化等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取得显著效果。取缔录像厅、游戏机厅以及无证摊点;规范商业网点;清查公共场所及租赁房屋,清查暂住人口。全区1039所大中小学校全都配备法制副校长,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2005年1月16日,召开全区“平安滨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的工作,明确今后的任务,不断更新创建措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2007年,把创建“平安油区”作为建设“平安滨城”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油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区油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秩序、企业周边秩序、油区周边秩序、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公共复杂场所、暂住人口与租赁房屋、娱乐服务行业、制贩假证、非法传销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1996~2007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439件,重特大案件2539件;有8537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1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260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全区法院共受理经济民事案件9178件,诉讼标的额达17.83亿元,为全区的社会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法制度建设
1996年,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加大政法工作力度,根据《1996年~2000年滨州地区政法工作规划》,提出“九五”期间滨州市政法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1999年,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时检查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条条考核与块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方法,促进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2000年,遵照地委《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信访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等8项制度。遵照地委政法委《司法公开考评办法》和《庄严的承诺》电视专题片精神,认真开展“强素质、树形象”、“百案无差错质量竞赛”、“送法下乡”、“警示教育”、“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等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推动司法公开向深层次、规范化发展。
2001年8月1日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法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全面情况,开展岗位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工作。2004年,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效果。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执法档案”,将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
政法队伍建设及司法腐败整治
1984年,在全市政法干警队伍中,开展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彻底在干警队伍中肃清封建迷信思想,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管理和建设。1990年,坚持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等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公仆”意识,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广泛开展“学党章、正党风”、“学雷锋、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二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政法各部门集中时间,进行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建立健全干警管理制度。三是狠抓业务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对在职干警进行培训。
1992年,贯彻中央、省、地政法委指示精神,纠正政法部门内部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违纪、侵犯农民和企业利益等问题。为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采取如下举措:(1)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正视自身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下大决心,坚决彻底纠正。(2)严格执法、有错必纠。政法各部门、各基层政法组织对近年来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开展议、摆、查活动,找根源,定措施,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法律法纪的严肃性。(3)提高认识,严守法纪。基层政法组织的办公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农民、企业搞集资、摊派和借债。(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广大干警通过这次活动要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
1994年11月1日起,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一次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特色理论”以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目标化管理,集中解决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整顿,政法各个部门,在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规范管理方面有明显提高,在“反对特权思想、纠正不良行风、树立良好形象”方面有明显进步。
1996年,为推动向孔繁森和济南交警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997年,县市级公检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全市政法系统普遍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和聘任制改革。1999年,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干部素质提高年”活动,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2000年,按照省委政法委2年内对干警轮训一遍的要求,地委政法委分2批对全区政法、综治干部和乡镇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轮训一遍。
政法宣传
1984年,利用全国严打斗争有利时机,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主要开展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1985年,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重点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及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把法律武器交给人民,人人增强法制观念。1988年,是全市五年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以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为依据,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以法律条文为内容,按照省、地对普法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市,促进建设和改革,使学法进度、普法质量和社会效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2001年12月4日,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区100余名政法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以维护宪法和展示“严打”成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02年,按计划落实《滨城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滨城区200l-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设立宣传站点,在全区中小学开设法制课。2007年2月14日,《大众日报》以专版介绍滨城区平安滨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创立“两刊一专”,即以对外宣传为主的《政法工作》和以为领导提供内部参考为主的《政法动态》,以及在滨城区电视台开设“和谐与法治”专题栏目。
开展严打斗争
1984年,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指示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严厉打击、严密准备、严格纪律”,迅速开展行动。1985年,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上年完成第一战役的基础上,乘胜展开第二战役。审时度势,抓住有利时机,做好群众工作、基础工作,跟上综合治理。1986年11月20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严打”指挥部的精心组织下,投入参战人员3230人,其中,公安政法干警780人,党政干部650人,民兵治安积极分子1800人。共抓获流窜犯和流窜犯罪嫌疑分子6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8起,其中重大案件20起。1988年,根据地委、行署决定,7~9月,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990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两大战役三次集中行动,集中“破大案,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摧毁一批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端掉一批犯罪窝点,抓获一批在逃犯,严惩了一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拦路强奸、拦路抢劫、流氓滋扰、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
199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用2个月的时间,分2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20日以前搞好排查摸底。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手段,摸清卖淫嫖娼窝点。第二阶段,7月份组织集中打击。根据调查摸底中掌握的犯罪线索,以公安为主组成强有力的侦查队伍,集中侦查破案。1995年3月10日开始,全市公安政法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春季严打斗争,精心组织了夏季治安攻势。截至9月底,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8起,破大案22起,打掉犯罪团伙31个,涉及团伙成员187人,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99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100余万元。2003年,增强“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严打”整顿斗争,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扭转了一些区域和部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局面,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