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起,开展以加强理想纪律教育、综合治理、搞好环境建设、开展文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庄活动,公布了文明村(镇)建设的条件,并制定了文明村建设五年规划。1986年4月,市委、市政府对在1985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4个文明村庄予以命名表彰。1987年,市委制定《滨州市“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抓好文明村庄建设,争取“七五”期间使文明村庄占全市村庄总数的50%左右。1991年起,两年为一届,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根据地区文明委意见,从1994年起对地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年度评选、年度表彰,进行动态管理。1995年,在全市开展争创“文明居委会”、“文明市民”、“文明村”、“文明户”活动。1996年,在农村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办”活动。1997年,为优化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市文明委确定在农村以解决“脏、乱、差”为突破口,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开展村村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1998年,根据地区文明委的部署,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示范村、文明行业活动。1999年,市委、市政府授予姜家居委会等34个村(居)“文明示范村(居)”称号。
2002年,市中办事处和旧镇镇被省文明委命名为“文明乡镇(街道办事处)示范点”。2003年,全区共创建十星级文明乡镇办4个,十星级文明村42个,十星级文明户近万个。2004年,滨北镇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2005年,全区以争做文明农户为基础,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对“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和标准做了充实和深化,并把评选活动纳入对乡镇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对文明村镇复查工作中,督促各级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查找不足,并结合“文明一条街”、“三级联创”、结对共建、三下乡等载体,把城乡共建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把城市文明辐射到乡村,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2006年,滨北街道办事处获得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至2007年,全区共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村5个,市级文明村40个,区级文明村27个。
第二节 创建文明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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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起,开展以加强理想纪律教育、综合治理、搞好环境建设、开展文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庄活动,公布了文明村(镇)建设的条件,并制定了文明村建设五年规划。1986年4月,市委、市政府对在1985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4个文明村庄予以命名表彰。1987年,市委制定《滨州市“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抓好文明村庄建设,争取“七五”期间使文明村庄占全市村庄总数的50%左右。1991年起,两年为一届,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根据地区文明委意见,从1994年起对地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年度评选、年度表彰,进行动态管理。1995年,在全市开展争创“文明居委会”、“文明市民”、“文明村”、“文明户”活动。1996年,在农村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办”活动。1997年,为优化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市文明委确定在农村以解决“脏、乱、差”为突破口,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开展村村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1998年,根据地区文明委的部署,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示范村、文明行业活动。1999年,市委、市政府授予姜家居委会等34个村(居)“文明示范村(居)”称号。
2002年,市中办事处和旧镇镇被省文明委命名为“文明乡镇(街道办事处)示范点”。2003年,全区共创建十星级文明乡镇办4个,十星级文明村42个,十星级文明户近万个。2004年,滨北镇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2005年,全区以争做文明农户为基础,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对“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和标准做了充实和深化,并把评选活动纳入对乡镇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对文明村镇复查工作中,督促各级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查找不足,并结合“文明一条街”、“三级联创”、结对共建、三下乡等载体,把城乡共建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把城市文明辐射到乡村,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2006年,滨北街道办事处获得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至2007年,全区共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村5个,市级文明村40个,区级文明村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