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药政管理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5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5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药政管理


    管理机构
    1985年7月,成立滨州市药品检验所。1987年3月,滨县药品检验所并入滨州市药品检验所。1992年,由卫生局牵头抽调药检所5名业务人员,建立以药检所为龙头的药品代供代销机制,实行药品内部调拨,控制各乡镇医院的药品购进渠道,遏制流通领域的假劣药品。1995年6月,滨州市药品检验所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000年12月,改称滨城区药品检验所。2004年8月,整体上划为省垂直管理部门,隶属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5月,设立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城区监管站,加大滨城区药检所行政执法职能,由药检所原班人员构成。2007年1月16日,正式成立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城区分局。主要以食品药品监管为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食品安全和化妆品安全进行协调。
    药品管理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全市的药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1985年,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认真查处假药、劣药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专业人员对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进行两次药品监督检查,对所查处的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同时强调各营药单位不准购买私人药品,不准使用过期、变质药品。此后每年都例行两次检查,并实行专业检验和群众性质量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至1987年已处理违反药品管理法案12起,涉及6个单位23个人,没收伪劣药品50余种,价值3500余元,并给予罚款。1987年4月,查处晋江假药、假阿胶等伪劣药品84种,价值1万余元。1989年,查获河北省献县高洪敏等人在杜店镇非法经营“近视灵”假药案,予以取缔并罚款4200元,部分假劣药品亦在集市当众销毁。1988和1989年,查获货值金额分别达5万元和3万元的假冒土霉素、四环素等药品。1991年至1998年6月,检查医疗单位6629个,检查药品1093732种批,查处假冒伪劣药品2956种批,完成检品1599件。其中,1996年共检查医院12家,个体门诊及乡村卫生室1200余家,检查药品98732种批,并于11月21日将多次查获的假劣药品1643种批在市东办事处大集当众销毁。1998和1999年,查获货值金额分别达9万元和6万元的假冒西斯敏、多潘立酮等药品,并分别于年终进行集中销毁。
    自2000年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采取全员监管、分段分片监管结合拉网式普查,同时采取以日常监管为主、以专项检查为辅的监管方式。日常监管主要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所有药店、门诊、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进行全面、拉网式的普查;专项检查则主要是根据上级单位发文等对重点药品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每年都查处并销毁大批假药劣药。2007年9月1~23日,共检查县级医院2家、乡镇办卫生院7家、民营医院10家、药品零售企业12家。发现辖区内一家零售药店存有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生产批号:060403A、规格:50毫克×5瓶/盒)7盒,依法通知其暂停用于鞘内注射。10月16日,依据滨州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依法对判定为假药的“多潘立酮片”的供样单位进行检查,查获“多潘立酮片”243盒,依法予以没收并做出相应处罚。
    药品监测
    对药品的监测主要体现在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通过对药品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发放监测表来完成,定期对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用药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以及对医疗器械使用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统计整理,并填报不良反应报表,每月上报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监控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根据不良反应程度,第一时间作出相应处理,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自2007年开始,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年共完成不良反应监测426例,其中新的不良反应报告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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