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活动
1982年,市委、市政府确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工作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突破口”的指导思想,1983年,开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984年,制定《滨州市卫生管理办法》,对城市卫生的基层组织管理、单位门前卫生与门内卫生管理、道路街巷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与费用统筹、施工工地卫生管理、各专业市场及摊点、网点管理、城市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等做出具体规定。1984~1987年,在全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分别获得93.33分、93.98分、87.85分、99.21分,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县级卫生第一名。1988年,被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1989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1990年,市政建设投资达434万元,铺设柏油路510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4.3万平方米,修排水管道5万米。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获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称号,1991年,通过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复查,并夺得“齐鲁杯”。1992年,确定“誓保全国十佳卫生城荣誉,争创国家卫生城”的奋斗目标,8月14日,通过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第一座国家级卫生城市。
巩固成果
1992年,滨州市被鉴定为国家卫生城市后,在《滨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滨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细则》《滨州市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等一整套卫生管理法规和相应配套文件,依法管理城市卫生工作。1995年9月19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山东团第六分团对滨州市城市卫生整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给予高度评价,滨州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1996年6月20日,滨州市制定《关于贯彻滨州地区爱卫会、滨州地区建委、滨州地区卫生局〈关于开展以消灭蚊蝇和旱厕、垃圾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巩固灭鼠成果,治理“十乱”(乱贴、乱写、乱画、乱挂、乱堆放、乱摆摊、乱停车、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六小”(小摊点、小商贩、小铁屋、小门店、小饭店、小修理)、“六无”(无健康证、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卫生培训证、无经营许可证、无消毒条件、无防蝇设施的单位与个人)。解决沿街绿化带、花池内的垃圾污物及在沿街墙壁、电线杆、公厕内等乱写乱画现象、对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乱占人行道进行治理整顿,清理垃圾5000吨,疏通沟渠1500米,疏通下水道2000米,修复安装下水道口20个。
1997年1月12日,全国爱卫会通报了4个卫生管理较差的城市,其中包括滨州市。为此,滨州市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无鼠害市”为主攻点,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滨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1月15日,组织爱国卫生突击旬活动,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突击治理环境卫生。5月10日,开展第一个“净化、绿化、美化”环境日活动,重点解决绿化带、花池内的垃圾杂草、沿街墙壁乱写乱画和卫生死角,清理垃圾6300吨,疏通沟渠3000米,清理卫生死角4个,整顿市区内285个饮食单位。结合8月14日卫生节,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1998年9月,滨州市以98.99分的成绩,顺利通过全国第四次城市卫生大检查。以“三化”(绿化、美化、净化)、“三灭”(灭鼠、灭蚊、灭蝇)、“三整顿”(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整顿集市场、临时市场,早、夜市场;整顿城区交通秩序)、“一治理”(治理大环境卫生、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为重点,用于绿化投资2500万元,新植乔木9万余株,草坪4.28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38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9万平方米,拆除实体墙3500米,新建占地1.33公顷的城市绿地广场;对市区313家饮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投资2万元改造柜台60米,疏通上下水道50米,取缔活禽宰杀点16处,清理垃圾死角11处,查处临时市场和早夜市、乱摆摊点100多起,突击清运垃圾100车(次),对10余处垃圾点进行彻底清运,新换垃圾箱60个,清理乱贴乱画广告3000余张。
1999年11月2~4日、2000年1月14~20日,全国爱卫会暗访组对滨州进行暗访检查,《健康报》于2000年1月19日、22日,以《走马观花“逛”滨州》《暗访了真实》为题,对滨州市不卫生情况给予曝光。为此,全国爱卫会对滨州市国家卫生城市亮出黄牌警报,并责令限期改正。滨州市针对城市卫生中存在的问题,抽调人员组成7个专业组,开展综合治理,更新、改造健康教育宣传牌10块,举办大型健康教育培训班4期,参训人员500余人,取缔92家饮食不合格单位、5处自发市场、20家违章摩托维修户,清理乱搭乱建200余处,清理垃圾死角120处,清运垃圾1.07亿立方米,改建垃圾池102个,拆除沿街实体墙8000余米,粉刷墙壁3060米,疏通下水道2.15万米,城区相继建成绿地17块。2000年初,滨州市保住了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同年,根据行政区划的改变,县级滨州市划为滨城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移交给地级滨州市。

获国家卫生城奖杯奖牌

获国家卫生城奖杯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