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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灭鼠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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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灭鼠除害
1982年,各乡镇办事处设立灭鼠办公室,有专职或兼职灭鼠技术员,专人负责灭鼠工作。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全市每年每人农业户口缴纳1公斤小麦、非农业户口缴纳1元用于灭鼠,灭鼠前后进行鼠情测试。由爱卫会办公室每年春冬两季组织大规模统一灭鼠,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投饵,粮食、饮食等特殊行业在统一灭鼠后进行补饵。市区内有专职投铒队伍,农村实行教师包村、学生包户,建立以教师学生为主体的投饵专业队伍,没有学生的村户由村医和村干部负责,毒饵到户、到位率100%。1985年,开展创建“无鼠害市”活动,1987年5月经省级鉴定,授予滨州市“无鼠害市”称号。为加强灭鼠工作管理,1992年制定《滨州市灭鼠工作实施办法》《滨州市灭鼠办公室工作职责》《滨州市灭鼠投饵员工作守则》《滨州市投饵员管理办法》《滨州市毒饵盒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到位。2005年春冬两季发放灭鼠毒饵10万公斤,2006年春冬两季发放灭鼠毒饵9万公斤,2007年春冬两季发放灭鼠毒饵9万公斤,鼠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夹夜法3%以内)。2007年3月23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集中灭鼠工作的通知》,规定购买灭鼠饵粮仍按农业人口每年人均1元的标准,由区和乡(镇)财政予以协调解决,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由各办事处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