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
1985年,卫生部下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对托幼机构儿童托前查体、在园查体及生活常规等作了规定,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趋于规范。1987年起,根据卫生部城乡儿童保健工作要求,对全市3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4∶2∶1”定期体检(1岁以内儿童每3个月1次,1~3岁儿童每半年1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1次)。1990年,托幼机构由妇联移交至教育部门管理。同年起,由于健康查体由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查体率逐年下降。1994年12月,卫生部、国家教委联合下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保健室配备、保健工作内容以及儿童入园要求、保教人员健康查体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滨州市妇幼保健站建立健全了儿童入园查体制度、在园儿童健康查体制度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查体制度,并配合防疫部门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完成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工作。1998年,对各类园所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方法,以搞好入园查体、健康查体、卫生习惯培养及传染病防治为主。2000年,在此基础上指导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做好营养膳食的合理搭配。2001年,与滨城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对全区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健康查体。查体2045人,查出患病儿童197人。2005年,配合滨城区妇联对参加“齐鲁新苗”选拔活动的学龄前儿童进行健康查体,此次共查132人。2007年,全区学龄前儿童健康查体6659人,查出各类疾病523人,以龋齿患儿居多。
儿童疾病防治
1985年,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以“小儿四病”(小儿肺炎、腹泻、佝偻病、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为重点的疾病防治。1987年,购进儿童营养检测仪,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等检测,共检测儿童326人,营养不良17人。1995年,全面落实《全国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ART)防治规划》,加强对小儿肺炎的防治工作。1996年,滨州市被确定为全国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2001年7月,滨城区妇幼保健站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的筛查工作。筛查1065人,查出患儿3人。2004年1月1日,根据《山东省聋儿早期干预工作实施办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区全面启动。新生儿听力筛查2716人,复筛率41.36%。2006年7月,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属地化管理。同年,新生儿听力筛查复筛率达75%。2007年,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8277份。新生儿疾病筛查8870名,筛查率99.61%,查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儿2例,患病率为2.25/万。新生儿听力筛查7735名,筛查率97.85%,新生儿听力筛查复筛5818名,复筛率95.33%。
滨城区1982~2007年儿童保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