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较少,重点对餐饮服务业进行监管,主要监督检查“四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鼠、防霉)。从1983年开始,对所有粮食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进行审查验收,办理卫生许可证发、验、换及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并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自1986年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味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范》对8家调味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卫生技术指导。从1988年开始,每年组织专项执法大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酒类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行审查验收,达到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做到依法经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在流通领域加强索证管理,经营的酒类食品必须标明品名、产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标志。自1990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豆制品加工作坊进行治理整顿,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豆制品的卫生质量有了保障。自1993年以来,对2家乳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技术指导,投资增加卫生设备和设施,建立自检化验室,落实产品的批批检验、合格出厂制度。1998年,要求干水产品经营有小包装,标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抽检合格率均在90%以上。
2004年3月,以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为重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执法监督,监督400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查体7923人,查体率达90%,查出“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117人,均已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发验换卫生许可证1569个,持证率达95%以上。食品采样823份,合格率72.17%;餐具采样563份,合格率64.3%。4月,对滨城区食品批发市场、城区周边及各乡镇办的各类奶粉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山东省卫生厅指定的35个品牌的奶粉、“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卫生许可证编号)、超期变质奶粉进行检查,共检查奶粉经营单位98家的15个品牌105种奶粉,对15种165袋未能提供生产厂家“三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奶粉暂时封存;查处过期奶粉3种21包。5月,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以肉类、奶类、豆类、粮油类、调味品类、水产类、酒类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并进行随机抽样检验。食品采样526份,合格率76%,餐具采样508份,合格率66%,不合格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10月,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96家,采样检验各类食品179份,合格率90.10%;采样检验餐具263份,合格率85%。对90个单位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其中罚款28家,没收销毁食品1510千克,停业改进35家,取缔19家。
2005年,在饮食业全面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营业单位1.5万余户次,从业人员查体8946人,查体率达90%,查出“五病”43人,均依法调离工作岗位;发验换卫生许可证3597个,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同年,积极开展卫生监督“1号”、“3号”行动和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26家,停业改进16家,罚款9家,计1.2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580千克,没收各种不合格化妆品84盒,抽检各类食品110份,合格率80.9%。对违规使用苏丹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快餐店、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查处滥用苏丹红为重点,对采购原料索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全面检查,计检查各类单位63家,未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苏丹红违法行为。
2006年,检查餐饮单位2000户次,幼儿园、学校、工地食堂20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00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0份、停业公告40份,限期整改90家,纠正和处理2200个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存在的明显问题,全年发、换卫生许可证120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9929人。查处“五病”人员40人,均依法调离工作岗位。按照滨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销售的食品、化妆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医院使用中消毒剂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油条6份、合格6份;化妆品18份、合格18份;医院使用中消毒剂6种、合格6种;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11种、合格7种。开展以“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山东省卫生监督1号行动,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9家、21种产品,发现江苏新星食品厂生产的香兰素精标签未标注卫生许可证号,当场予以没收。同年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和进一步落实量化分级制度为重点,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监管。9月8日与爱卫办、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不服从管理的30户无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证的小餐馆、小理发店依法进行取缔。
2007年9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经销户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健康查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为重点。检查餐饮单位872户次、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32户次,城乡共发换验食品卫生许可证286个,从业人员查体办理健康证明1323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115户没有落实制度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同时,为各乡镇办卫生监督员配发监督执法服装,对370余家乡镇食品单位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
第三节 食品卫生
视图
1982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较少,重点对餐饮服务业进行监管,主要监督检查“四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鼠、防霉)。从1983年开始,对所有粮食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进行审查验收,办理卫生许可证发、验、换及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并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自1986年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味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范》对8家调味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卫生技术指导。从1988年开始,每年组织专项执法大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酒类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白酒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行审查验收,达到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做到依法经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在流通领域加强索证管理,经营的酒类食品必须标明品名、产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标志。自1990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豆制品加工作坊进行治理整顿,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豆制品的卫生质量有了保障。自1993年以来,对2家乳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技术指导,投资增加卫生设备和设施,建立自检化验室,落实产品的批批检验、合格出厂制度。1998年,要求干水产品经营有小包装,标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抽检合格率均在90%以上。
2004年3月,以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为重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执法监督,监督400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查体7923人,查体率达90%,查出“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117人,均已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发验换卫生许可证1569个,持证率达95%以上。食品采样823份,合格率72.17%;餐具采样563份,合格率64.3%。4月,对滨城区食品批发市场、城区周边及各乡镇办的各类奶粉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山东省卫生厅指定的35个品牌的奶粉、“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卫生许可证编号)、超期变质奶粉进行检查,共检查奶粉经营单位98家的15个品牌105种奶粉,对15种165袋未能提供生产厂家“三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奶粉暂时封存;查处过期奶粉3种21包。5月,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以肉类、奶类、豆类、粮油类、调味品类、水产类、酒类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并进行随机抽样检验。食品采样526份,合格率76%,餐具采样508份,合格率66%,不合格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10月,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96家,采样检验各类食品179份,合格率90.10%;采样检验餐具263份,合格率85%。对90个单位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其中罚款28家,没收销毁食品1510千克,停业改进35家,取缔19家。
2005年,在饮食业全面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营业单位1.5万余户次,从业人员查体8946人,查体率达90%,查出“五病”43人,均依法调离工作岗位;发验换卫生许可证3597个,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同年,积极开展卫生监督“1号”、“3号”行动和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26家,停业改进16家,罚款9家,计1.2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580千克,没收各种不合格化妆品84盒,抽检各类食品110份,合格率80.9%。对违规使用苏丹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快餐店、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查处滥用苏丹红为重点,对采购原料索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全面检查,计检查各类单位63家,未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苏丹红违法行为。
2006年,检查餐饮单位2000户次,幼儿园、学校、工地食堂20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00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0份、停业公告40份,限期整改90家,纠正和处理2200个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存在的明显问题,全年发、换卫生许可证120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9929人。查处“五病”人员40人,均依法调离工作岗位。按照滨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销售的食品、化妆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医院使用中消毒剂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油条6份、合格6份;化妆品18份、合格18份;医院使用中消毒剂6种、合格6种;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11种、合格7种。开展以“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山东省卫生监督1号行动,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9家、21种产品,发现江苏新星食品厂生产的香兰素精标签未标注卫生许可证号,当场予以没收。同年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和进一步落实量化分级制度为重点,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监管。9月8日与爱卫办、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不服从管理的30户无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证的小餐馆、小理发店依法进行取缔。
2007年9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经销户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健康查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为重点。检查餐饮单位872户次、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32户次,城乡共发换验食品卫生许可证286个,从业人员查体办理健康证明1323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115户没有落实制度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同时,为各乡镇办卫生监督员配发监督执法服装,对370余家乡镇食品单位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