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开始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核转工作。198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滨州市工商局核转的滨州市无线电厂使用的“日久”牌和滨州市制线厂使用的“海貂”牌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1984年,共受理商标申请4件,其中,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的2件。办理注册商标变更10件。同年,滨州市第二食品厂使用的“宾云乐”牌商标未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就在包装盒印上注册商标字样,市工商局发现后,及时给予查封令其停止使用,并将注册商标字样涂掉,再进入市场,避免了该厂因违法造成的经济损失。查获假“兰陵大曲”商标7780余套,并抓获犯罪分子2名。1985年,受理注册商标申请11件,其中有3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查获假商标标识4.52万套。北镇活塞厂在未向滨州市工商局申请变更的情况下,在所使用的商标上擅自将“北镇活塞厂”改为“山东滨州活塞厂”,违反商标法第30条第二款之规定,滨州市工商局对此进行制止和教育,并令其依法补办变更手续。1986年8月,对辖区内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乱用商标标识和冒充注册商标,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步骤的治理。同年,受理的注册商标中,有6件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
1987年4月25日,滨州市第二食品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擅自印制汽水商标标识50万张,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在7月10日前处理结束。同年5月27日,滨州市红旗彩印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承揽阳信县罐头厂“魁星”牌注册商标的印制,并冒充注册商标,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该厂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0元罚款。是年,核准注册商标申请42件,其中8件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1988年4月,查获假蓬莱阁、泗洪、双洋、景芝白干等酒类商标9120个,全部予以销毁。同年,经滨州市工商局核转的商标申请,有5件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至年底,共查缴假商标标识18万张。1989年,全市注册商标达到107个。滨州市工商局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以打击制造、倒卖假冒商标为突破口,查处假商标案件42起,“景芝白干”、“双洋”、“青岛啤酒”、“蓬莱阁酒”等假冒商标标识38.8万套,假冒包装箱2267个。1990年,经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的注册商标申请20件,全市累计注册商标126件。查处违反商标法规的案件56起,违法金额21.21万元,罚没款3.05万元。对全市106个酒类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整顿验收,并设立全市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管理档案。1995年,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核转31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2件。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205件。查处涉案金额千元以上的商标违法违章大案17起,非法经营额115万元,罚款13万元。1997年,办理商标注册手续21件,对179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年检,其中验照合格继续使用的155件,暂停使用的18件,到期续展的6件。
2000年,办理商标注册手续11件,商标变更8件,商标续展2件,商标转让5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32件。检查商标定点印刷单位18家,有问题限期改正的11家,收缴商标标识14万套。2001年1月4日,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2000年度商标办案“先进单位”。同年,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手续12件,商标变更8件,商标续展5件,检查定点商标印刷单位16家。年内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6起,收缴假冒包装袋2万个,包装箱2000个。2003年,认真宣传贯彻商标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健康有序的发展。共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45起,罚没款18.06万元。2004年,“亚光”和“雁来红”两件商标被省工商局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实现滨城区全省著名商标零的突破。查获侵权商标标识3000余套。2005年,“春晓”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2006年,“亚光”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填补滨城区全国驰名商标的空白。“良友”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2007年,“滨胜”、“泰裕”两件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
第五节 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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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开始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核转工作。198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滨州市工商局核转的滨州市无线电厂使用的“日久”牌和滨州市制线厂使用的“海貂”牌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1984年,共受理商标申请4件,其中,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的2件。办理注册商标变更10件。同年,滨州市第二食品厂使用的“宾云乐”牌商标未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就在包装盒印上注册商标字样,市工商局发现后,及时给予查封令其停止使用,并将注册商标字样涂掉,再进入市场,避免了该厂因违法造成的经济损失。查获假“兰陵大曲”商标7780余套,并抓获犯罪分子2名。1985年,受理注册商标申请11件,其中有3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查获假商标标识4.52万套。北镇活塞厂在未向滨州市工商局申请变更的情况下,在所使用的商标上擅自将“北镇活塞厂”改为“山东滨州活塞厂”,违反商标法第30条第二款之规定,滨州市工商局对此进行制止和教育,并令其依法补办变更手续。1986年8月,对辖区内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乱用商标标识和冒充注册商标,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步骤的治理。同年,受理的注册商标中,有6件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
1987年4月25日,滨州市第二食品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擅自印制汽水商标标识50万张,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在7月10日前处理结束。同年5月27日,滨州市红旗彩印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承揽阳信县罐头厂“魁星”牌注册商标的印制,并冒充注册商标,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该厂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0元罚款。是年,核准注册商标申请42件,其中8件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1988年4月,查获假蓬莱阁、泗洪、双洋、景芝白干等酒类商标9120个,全部予以销毁。同年,经滨州市工商局核转的商标申请,有5件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至年底,共查缴假商标标识18万张。1989年,全市注册商标达到107个。滨州市工商局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以打击制造、倒卖假冒商标为突破口,查处假商标案件42起,“景芝白干”、“双洋”、“青岛啤酒”、“蓬莱阁酒”等假冒商标标识38.8万套,假冒包装箱2267个。1990年,经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的注册商标申请20件,全市累计注册商标126件。查处违反商标法规的案件56起,违法金额21.21万元,罚没款3.05万元。对全市106个酒类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整顿验收,并设立全市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管理档案。1995年,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核转31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2件。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205件。查处涉案金额千元以上的商标违法违章大案17起,非法经营额115万元,罚款13万元。1997年,办理商标注册手续21件,对179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年检,其中验照合格继续使用的155件,暂停使用的18件,到期续展的6件。
2000年,办理商标注册手续11件,商标变更8件,商标续展2件,商标转让5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32件。检查商标定点印刷单位18家,有问题限期改正的11家,收缴商标标识14万套。2001年1月4日,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2000年度商标办案“先进单位”。同年,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手续12件,商标变更8件,商标续展5件,检查定点商标印刷单位16家。年内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6起,收缴假冒包装袋2万个,包装箱2000个。2003年,认真宣传贯彻商标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健康有序的发展。共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45起,罚没款18.06万元。2004年,“亚光”和“雁来红”两件商标被省工商局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实现滨城区全省著名商标零的突破。查获侵权商标标识3000余套。2005年,“春晓”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2006年,“亚光”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填补滨城区全国驰名商标的空白。“良友”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2007年,“滨胜”、“泰裕”两件商标被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