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积极恢复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至年底全市核准登记发照的国营企业96家、集体企业323家,个体工商户777家。1984年,放宽工商企业登记政策,放宽商品类别、品种的经营范围;放宽贩运范围,允许企业从特区购进部分进口商品经营,允许乡镇和村办企业升级挂牌。1985年,简化办照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名称等,搞好前审后查。全市登记发照的企业达到827家,其中国营183家,集体644家。个体工商业发展到2695户,从业人员4236人。1986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精神,对辖区内的“公司”、“中心”进行全面整顿。通过整顿,改变企业名称的共39家,自动歇业的17家,吊销营业执照的15家,保留“公司”、“中心”名称的89家。1987年,因滨县划归滨州市,滨州市工商局对原滨县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全部进行变更登记。滨州市工商局邀请经委等14个部门就有关企业登记中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制定措施,完善企业登记管理。支持经济体制改革,支持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在登记中,对横向经济联合的企业,重点审核双方签订的联合合同;对承包租赁企业,重点审核承包承租方的性质与法人资格;对劳动服务公司和机关的对外服务部,重点审核政企分开,人财物与机关脱钩情况。
1988年,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印发《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小册子5000册,按照省、地工商局的指示放宽八项政策,即:(1)凡国家和省政府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个体户生产经营的商品,一律放开,允许一业为主,多种经营;(2)有条件的可以搞批发;(3)允许私人办企业,具备条件的可确认其法人资格,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允许具有商品知识的人员,从事除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外的商品中介活动,可发给营业执照,纳入管理,兴利抑弊;(5)对确有经营能力和条件,社会又需要的,允许一人办多厂;(6)凡关、停企业人员,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精减富余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以及从事科技、设计、咨询、技术培训的在职技术人员,具备开业条件和一定手续的,均可申请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开办私营企业;(7)凡个人合伙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文体娱乐、科研交流、广告信息咨询、经纪服务、废旧物资(废旧钢材指农具和生活器皿)收购及购买或租赁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的,也可申请登记,领取正式或临时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8)鼓励个人或联户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在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上下工夫,在发展创汇农业上做文章。是年,个体工商户增减相抵达到8129户,从业人员14258人。1989年,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普遍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对“假集体”进行清理,通过清理有77家“假集体”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1991年,为4家合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4家企业分别是:滨州市经编针织厂与台湾明运制革厂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装饰布项目;滨州市织袜厂与美国国际大陆金融公司合资生产床上用品项目;华英实业总公司与香港长江商标厂合资生产高档标签布项目;滨州第六棉纺织厂与香港礼同有限公司合资生产色织布项目。4家企业注册资本共计1231.6万元,其中外商投资68.23万美元。同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突破万户大关,总数达到10760户,从业人员15545人;其中个体工商户10704户,从业人员14410人,注册资金总额3003万元。1992年,为35家办经济实体的党政机关和社团组织核发营业执照,注册资金600万元。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向直接登记为主、审批设立为辅的模式过渡。1995年,滨州市工商局针对个体业户反映强烈的 “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对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实行缴费项目卡制度,增强了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能力,从根本上制止“三乱”,维护经营者的切身利益。
1997年,规范登记秩序,实现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存档、统计工作的流水式作业。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黄河”、“春晓”、“华飞”、“华英”、“金鹏”、“环宇”等急需改制的企业集团实行“先登记后完善、先挂牌后发照”的办法,年内相继挂牌经营。2001年3月,工商局滨城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企业年检、个体帖花验照和个体换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00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帖花验照和个体换照工作。为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滨城区结合税源普查对全区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个体工商户4820户,查处无照经营业户1156户,其中1092户限期补办营业执照,29户抗拒管理的“钉子户”被坚决依法取缔。2002年,实行集登记、咨询、代理、投诉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办公服务大厅,使企业能够进一个门,办一揽子事。同时,面向企业印发“公司登记明白卡”、“企业法人登记明白卡”、“私营企业登记明白卡”,登记各类企业952家,其中国有企业264家,集体企业561家,联营企业14家,有限公司113家。2003年10月,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同年,个体、私营的规划、指导和政策管理职能从工商局划出,但对个体私营业户进行登记发照,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依旧。2005年,开始对辖区个体工商户实行分层分类监管,分别委托市中、市东、市西、北镇、堡集、尚集、滨北、小营、里则9个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登记管理。
2007年,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登记程序,做到登记标准、登记程序、登记要求三统一;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加强对企业出资和公司登记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两虚一逃”(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和抽逃出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将年检工作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实行分区划片,主动上门服务,形成由工商所组织年检、企业注册局进行指导和督促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节省时间,提供方便。是年,共登记国有集体企业704户,注册资金111180万元,私营企业1388户,注册资金183151万元,各类个体工商户9722户,注册资金17386万元。企业年检率达到90%以上,查处“两虚一逃”案件4件,涉案金额840万元;查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案件5件。
滨城区2007年主要企业注册登记情况


滨城区1982~2007年企业注册变化情况



滨城区1982~2007年企业注册变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