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工商各税、农业税收、企业收入、非税收入。1982年,市县财政收入1401万元。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推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进入21世纪,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后续财源不断壮大,全区财政发展步伐加快。2007年全区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8866万元。
工商税收
1982年,工商税收为223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5.92%。1984年9月,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4个税种。之后,又相继开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基不断扩大。1994年起,税制改革,增值税的75%、消费税、一些重要行业的营业税划为中央收入,全市工商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25%部分、企业所得税32%部分、个人所得税25%部分、营业税80%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2007年,全区完成工商税收124888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8.61%。
农业税收
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1982年,农业税完成97万元,占财政收入的6.92%。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税收不断增长。1986年,开征农业特产税,1987年4月,开征耕地占用税,1990年,恢复征收契税。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农业税收成为地方特别是乡镇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各级进一步加强水果、水产等农业特税源培育。2002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大幅度提高,从2003年起取消农业特产税。2003年,全区完成农业税收2282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2.01%。2004年起,农业税分3年逐步取消。2007年,农业税收只有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两税2007年完成7883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96%。
非税收入
主要有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城市教育附加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1982年为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0.07%。1996年起,国家逐步将行政性收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逐年规范,非税收入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区完成非税收入3441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8.11%。2006年,随着区域内招商引资企业的增加,企业土地违规占地罚没收入8408万元,共计完成非税收入1794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7.02%。2007年,完成非税收入2609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6.43%。
滨城区1982~2007年财政收入支出


注:1.1982~1986年为滨州市与滨县收入、支出合计数 2.历年支出数不包括上解和中央借款


注:1.1982~1986年为滨州市与滨县收入、支出合计数 2.历年支出数不包括上解和中央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