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政策
1982年,开始林木确权发放林权证。1983年,林地实行承包责任制,承包期为5 ~ 10年。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滨州市政府于1984年12月印发关于“四荒”(荒地、荒滩、荒洼、荒水)承包的规定,林地承包期一般放长到30年以上。1992年,滨州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赴德州市夏津县参观学习林地拍卖经验,11月,在旧镇镇进行沟路渠和农田林网林地投标承包试点,一举成功。1993年,旧镇镇率先推广林网及林网内空地使用权拍卖,拍卖期限为15 ~ 20年,果园承包期限30年,合同期内有继承权、转让权,1333余公顷林网及林网内空地全部拍卖。由此,这种形式迅速在全市推开,极大调动了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大搞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此举引起地区、省及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并加以推广。1996年,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行署副专员苏乃军代表滨州地区作典型发言,介绍了旧镇的经验。3月12日,地委、行署在旧镇镇召开全区林业政策座谈会,提出通过拍卖林地使用权的方式解决长期以来三、五年调一次土地、农民培肥林地和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解决林业生产投入少、栽树不见树、管护不力等问题。2000年,延长林地使用权期限,一定50年不变。
护林防火
1987年,成立管护领导小组,制定林区用土制度、封林育林制度、防火警戒制度及护林防火奖惩制度。每年夏季和秋季,都严密加强防范、巡逻,杜绝因烧荒等行为引发火灾而烧树的现象发生。1995年1月,滨州市森林公安科列入地方公安序列,成为护林的主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依据对林木及林产品经营强化管理,统一发放“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持证管理,彻底规范木材经营市场。1998年,开展以打击盗伐林木为主的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依法有效管理,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采伐限额。2000年,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林业局长接访日,每月10日、20日为局长接访日。是年,梁才乡西刘村发生一起毁林案件,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2004年,里则镇红庙村发生团伙毁坏集体围村林恶性事件,滨城区林业局森林公安科与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依法取证,并按照国家法律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并追究6名人员的刑事责任。
有害生物防治
滨城区林木有害生物危害发生严重的主要有美国白蛾、杨尺蠖及榆兰金花虫。1982年,榆兰金花虫呈加速危害趋势,虫株率100%,每百叶虫300余头,使所有榆树片林、散生木受到毁灭性打击。全市紧急动员,全民发动消灭榆兰金花虫行动。采取涂内吸农药毒环、树根部埋农药、喷洒及人工扫除虫蛹等各种办法,至1989年底,榆兰金花虫的危害被控制住。1993年开始,以沿黄杨树防护林为主大面积受杨尺蠖危害,其中蒲城乡、梁才乡最重,致使树叶全部吃光,虫害向四周辐射。至1999年,全市杨树、部分柳树均受危害。滨州市政府紧急成立治虫指挥部,实行全民动员、群防群治,至2000年虫情得到控制,实现有虫不成灾。2005年8月,在滨北办事处北官赵村一白蜡苗圃中发现美国白蛾。2006年,滨北办事处、秦皇台乡、梁才办事处等范围内美国白蛾普遍发生。2007年,全区各乡镇办及城区均发生美国白蛾,其中市中办事处、城区及沿黄杨树、白蜡、法桐等树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达到667公顷。各乡镇办充分发动群众,展开群防群治,并组织多支专业队,统一储备药械,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全面防治,防治效果比较理想。
历次虫害特别是美国白蛾的发生,使全区对防控林木有害生物有了全新的认识,及时制定出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测预报工作,采取群防群治和专业防治相结合,做到重点区域治理彻底有效,边缘区域不留死角。滨城区作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从2005年开始上报杨尺蠖、美国白蛾预测虫情,为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做出科学依据。
第四节 林政管理
视图
林地政策
1982年,开始林木确权发放林权证。1983年,林地实行承包责任制,承包期为5 ~ 10年。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滨州市政府于1984年12月印发关于“四荒”(荒地、荒滩、荒洼、荒水)承包的规定,林地承包期一般放长到30年以上。1992年,滨州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赴德州市夏津县参观学习林地拍卖经验,11月,在旧镇镇进行沟路渠和农田林网林地投标承包试点,一举成功。1993年,旧镇镇率先推广林网及林网内空地使用权拍卖,拍卖期限为15 ~ 20年,果园承包期限30年,合同期内有继承权、转让权,1333余公顷林网及林网内空地全部拍卖。由此,这种形式迅速在全市推开,极大调动了各行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大搞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此举引起地区、省及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并加以推广。1996年,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行署副专员苏乃军代表滨州地区作典型发言,介绍了旧镇的经验。3月12日,地委、行署在旧镇镇召开全区林业政策座谈会,提出通过拍卖林地使用权的方式解决长期以来三、五年调一次土地、农民培肥林地和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解决林业生产投入少、栽树不见树、管护不力等问题。2000年,延长林地使用权期限,一定50年不变。
护林防火
1987年,成立管护领导小组,制定林区用土制度、封林育林制度、防火警戒制度及护林防火奖惩制度。每年夏季和秋季,都严密加强防范、巡逻,杜绝因烧荒等行为引发火灾而烧树的现象发生。1995年1月,滨州市森林公安科列入地方公安序列,成为护林的主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依据对林木及林产品经营强化管理,统一发放“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持证管理,彻底规范木材经营市场。1998年,开展以打击盗伐林木为主的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依法有效管理,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采伐限额。2000年,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林业局长接访日,每月10日、20日为局长接访日。是年,梁才乡西刘村发生一起毁林案件,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2004年,里则镇红庙村发生团伙毁坏集体围村林恶性事件,滨城区林业局森林公安科与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依法取证,并按照国家法律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并追究6名人员的刑事责任。
有害生物防治
滨城区林木有害生物危害发生严重的主要有美国白蛾、杨尺蠖及榆兰金花虫。1982年,榆兰金花虫呈加速危害趋势,虫株率100%,每百叶虫300余头,使所有榆树片林、散生木受到毁灭性打击。全市紧急动员,全民发动消灭榆兰金花虫行动。采取涂内吸农药毒环、树根部埋农药、喷洒及人工扫除虫蛹等各种办法,至1989年底,榆兰金花虫的危害被控制住。1993年开始,以沿黄杨树防护林为主大面积受杨尺蠖危害,其中蒲城乡、梁才乡最重,致使树叶全部吃光,虫害向四周辐射。至1999年,全市杨树、部分柳树均受危害。滨州市政府紧急成立治虫指挥部,实行全民动员、群防群治,至2000年虫情得到控制,实现有虫不成灾。2005年8月,在滨北办事处北官赵村一白蜡苗圃中发现美国白蛾。2006年,滨北办事处、秦皇台乡、梁才办事处等范围内美国白蛾普遍发生。2007年,全区各乡镇办及城区均发生美国白蛾,其中市中办事处、城区及沿黄杨树、白蜡、法桐等树上中度以上发生,面积达到667公顷。各乡镇办充分发动群众,展开群防群治,并组织多支专业队,统一储备药械,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全面防治,防治效果比较理想。
历次虫害特别是美国白蛾的发生,使全区对防控林木有害生物有了全新的认识,及时制定出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测预报工作,采取群防群治和专业防治相结合,做到重点区域治理彻底有效,边缘区域不留死角。滨城区作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从2005年开始上报杨尺蠖、美国白蛾预测虫情,为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做出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