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防疫
防疫体系1982年,畜牧实验室能做平板凝集反应等实验,又购进恒温箱、水浴锅等设备,进行寄生虫检查。1985年,省批给1万元设备,充实实验室,使之能进行血、尿等常规检查、寄生虫检查、几种凝集反应、琼扩反应。2003年开始,区畜牧局又数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扩建实验室。2007年,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兽医卫生防疫体系。在区畜牧局领导下,设有兽医站、检疫站、动物防疫监督所、实验室,并有专职实验人员。乡镇有乡级兽医站,村有村级防疫员。
动物疫病
根据1988~1989年疫病普查资料,境内曾发生过的动物疫病有37种,其中,马属动物疫病6种,牛病8种,羊病4种,猪病8种,鸡病8种,兔病3种。牛病有牛流感、牛结核等;马属动物疫病有破伤风、马胃蝇蚴等;猪病有猪瘟、猪丹毒、仔猪水肿、仔猪白痢等;羊病有羊痘、羊疥癣、脑脊髓丝虫病、羊肝蛭;禽病有鸡新城疫、法氏囊炎、鸡白痢、球虫等;兔病有兔瘟、兔疥癣、兔球虫。危害较严重的几种疫病是:猪瘟、鸡新城疫、鸡白痢、猪囊虫、牛流行热、仔猪白痢、猪水泡病。1987~1989年,因病死亡畜禽总数52.81万头只,因疫病死亡数45.39万头只,占死亡总数的86%;因普通病及中毒死亡7.42万头只,占死亡总数的14.1%。2000年,已基本控制住猪瘟、鸡新城疫、禽霍乱、鸡白痢、鸡球虫等疫病。2005年底,全国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对养殖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滨城区适时采取防疫政策,消除防疫的“真空”地带,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蓝耳病并未给当地畜牧业带来影响。
疫病控制
从1985年开始,各乡镇在原有合作防治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防疫承包,每年春秋两季进行预防注射,防疫密度逐年提高。2003年,开始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在无疫区内建设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和动物产品标准生产体系,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和畜禽产品生产水平。家禽、猪及大家畜的病死率分别下降到10%、4%、1%。2007年,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禽流感防疫度达到100%,其他动物疫病也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饲料、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畜禽检疫
1982年起,动物检疫执法工作者每年都经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通过动物检疫员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保证及时发现疫病,采取措施,杜绝疫病的传出或传入,防止疫情的发生。
1990年,严格按照动物检疫法规定,坚持牲畜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原则,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一律不准上市,改变了因乡级食品企业解体而出现私屠滥宰现象。对肉食经营户、冷库、饲养场、养殖户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对病害肉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自199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牲畜口蹄疫一年2次100%检疫,同时佩带耳标、出具免疫证明。猪瘟、鸡新城疫按照科学免疫程序常年保持100%的免疫。每年2、8月对动物厩舍、场地等进行2次消毒。规模饲养场、动物及其产品出口企业、饲养小区、专业户每周1~2次消毒。每年4、10月对畜禽进行疫病监测,特别是对奶牛布病、奶牛结核病、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定期进行重点监测。官方兽医对规模养殖场、出口企业、饲养小区、专业户实行直接管理,对免疫、用药、用料等饲养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