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1985年,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开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和刑事犯罪的法制宣传,以中小学生为重点普遍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在机关举办干部法制短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在企业进行脱产轮训、班前班后集体学习;在学校开展设置法制课或采用校会、班会及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请政法干警讲课,参加公判大会等方式;在农村则采取办农民夜校,派乡镇法制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员进行面对面宣讲等方法。同时广泛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标语牌及有线广播、电视、报刊、图片展览、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1982年,在全市开展以贯彻《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共培训宣讲员200余人,组成宣讲团3个,出动宣传车45辆,印发宣传材料2万份,举办图片展览20场次,文艺演出15场,电影、幻灯宣传37场,张贴宣传画2万张,办宣传栏、黑板报30期。共编写发行三、四、五年级使用的《学生法制教育课本》20万册。
1986~1990年,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村、初中以上学校和市直部门均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地、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形成由党委、人大、政府共同主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一五”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级干部是普法的重点。党政群机关干部坚持两个月学一个法律,单月上法制课,双月复习考试。1990年12月通过省区的“一五”普法验收。
1991~1995年,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普法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生法》《文物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二五”普法规划和第一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同步启动,层层举办宪法报告会、演讲会和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有2万名干部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1995年3月,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参考率97.4%,及格率100%。至年底,依法治村铺开面95%,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依法治市铺开面90%,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以上。11月,通过省地“二五”普法验收。5年中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500次,参加人数1.3万人;举办法制讲座47次,听讲人数1.5万人;各级党校举办法制培训班94期,培训1.3万余人。
1996~2000年,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依法治市规划。普法内容是“二十二法和一书、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农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防法》《工会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密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6年9月23~29日,全市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宣传站30个,出动宣传车58辆,散发宣传材料3万份。全市中小学全部开设法制课,选派法制副校长,配备专(兼)职法制课教师。1997年,结合农村社教,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条文规定编成“三字经”、墙头诗,写在沿街墙上或标语牌上,营造浓厚的立体化法制宣传舆论氛围。11月24日,对全市9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验收考试,参考率95%以上,及格率100%。5年中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普法讲座78场,听讲人数1.7万人次;全市40余名县级和9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普法考核证制度;农村以乡镇党校为阵地,举办培训班41期,培训农村普法骨干5000余人次,培训新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200余名;在全市普遍开展的法律进万家活动中,发送法律明白纸宣传材料5万余份、各种法律书刊2万余册。
2001~2005年,全区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三个依法治区规划。普法内容是宪法、信访法规、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02年,针对农村和城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梁才乡重点村和城区的个别居委会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教育和综合整治活动。活动期间选派干部100余人,出动宣传车50余辆,张贴标语1.5万余幅,走访群众2000余户,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
2003年的 “12·4”、“12348”(“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348”滨州市法制服务热线电话)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展出宣传图片100幅,张贴宣传图画30张,录制宣传磁带30盒,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设立宣传站点30余个,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2005年,在“平安滨城”法制宣传活动中,设立宣传站点40余个,动用宣传车20余车次,展出宣传图板800余幅,录制宣传磁带30余盒,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走访全区14个乡镇办800余个行政村(居),走村入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2001年始,区委党校和区普法办联合对农村“两委”班子816名主要成员进行法律培训,参学率达98%。2002年7月,在区电视台开办普法专题栏目和“双提工程”(法德教育提素质、依法行政提效率)标题新闻栏目,共制作播放普法专题片12个,双提工程标题新闻20个。全区94%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档案,开设法制教育课。第一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在2002年召开的全省“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全区有70%的乡镇和80%的村建起普法宣传一条街或法制宣传栏,把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编成墙头诗、顺口溜,喷刷上墙,使广大群众出门见法、抬头学法、耳濡目染,既好懂,又便记。全区普法骨干队伍达3300名,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网络,每年都对8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普法考试。2003年初,对全区2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全区有86%的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93%的村实行村务财务公开,92%的村实行民主管理,村民委员会建设实现“四民主两公开”( 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村务公开、财务公开)。2005年,全区有1个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称号,有15个村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称号。
2006~2007年,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滨城区委宣传部、滨城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全区公民中开展宪法、信访法规、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2006年3月1~15日,针对小营办事处强装强卸、违法占地及无理上访等现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材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230余人次。3月27日、4月18日,分别在市中中心小学、区二小等学校对青少年上法制课,受到师生一致好评。2007年1月16日,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春联进农家”活动,现场书写春联180余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法制图片在省市普法刊物上发表。3月24日,在滨北办事处举行法制报告活动,市委党校法学研究室主任苟宝生教授作法制专题报告。该活动被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予以推广,并在省、市电视台进行报道。5月,在区电视台开办普法专题栏目《和谐与法制》,共制作播放普法专题片12个。11月28日,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和区普法办联合举办“五五”普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参学率达98%。全区94%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档案,开设法制教育课。第一小学、第三中学法制教育经验在2007年召开的全市“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第二节 法制宣传
视图
1982~1985年,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开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和刑事犯罪的法制宣传,以中小学生为重点普遍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在机关举办干部法制短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在企业进行脱产轮训、班前班后集体学习;在学校开展设置法制课或采用校会、班会及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请政法干警讲课,参加公判大会等方式;在农村则采取办农民夜校,派乡镇法制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员进行面对面宣讲等方法。同时广泛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标语牌及有线广播、电视、报刊、图片展览、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1982年,在全市开展以贯彻《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共培训宣讲员200余人,组成宣讲团3个,出动宣传车45辆,印发宣传材料2万份,举办图片展览20场次,文艺演出15场,电影、幻灯宣传37场,张贴宣传画2万张,办宣传栏、黑板报30期。共编写发行三、四、五年级使用的《学生法制教育课本》20万册。
1986~1990年,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村、初中以上学校和市直部门均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地、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形成由党委、人大、政府共同主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一五”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级干部是普法的重点。党政群机关干部坚持两个月学一个法律,单月上法制课,双月复习考试。1990年12月通过省区的“一五”普法验收。
1991~1995年,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普法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生法》《文物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二五”普法规划和第一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同步启动,层层举办宪法报告会、演讲会和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有2万名干部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1995年3月,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参考率97.4%,及格率100%。至年底,依法治村铺开面95%,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依法治市铺开面90%,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以上。11月,通过省地“二五”普法验收。5年中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500次,参加人数1.3万人;举办法制讲座47次,听讲人数1.5万人;各级党校举办法制培训班94期,培训1.3万余人。
1996~2000年,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依法治市规划。普法内容是“二十二法和一书、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农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防法》《工会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密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6年9月23~29日,全市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宣传站30个,出动宣传车58辆,散发宣传材料3万份。全市中小学全部开设法制课,选派法制副校长,配备专(兼)职法制课教师。1997年,结合农村社教,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条文规定编成“三字经”、墙头诗,写在沿街墙上或标语牌上,营造浓厚的立体化法制宣传舆论氛围。11月24日,对全市9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验收考试,参考率95%以上,及格率100%。5年中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普法讲座78场,听讲人数1.7万人次;全市40余名县级和9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普法考核证制度;农村以乡镇党校为阵地,举办培训班41期,培训农村普法骨干5000余人次,培训新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200余名;在全市普遍开展的法律进万家活动中,发送法律明白纸宣传材料5万余份、各种法律书刊2万余册。
2001~2005年,全区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三个依法治区规划。普法内容是宪法、信访法规、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02年,针对农村和城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梁才乡重点村和城区的个别居委会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教育和综合整治活动。活动期间选派干部100余人,出动宣传车50余辆,张贴标语1.5万余幅,走访群众2000余户,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
2003年的 “12·4”、“12348”(“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348”滨州市法制服务热线电话)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展出宣传图片100幅,张贴宣传图画30张,录制宣传磁带30盒,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设立宣传站点30余个,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2005年,在“平安滨城”法制宣传活动中,设立宣传站点40余个,动用宣传车20余车次,展出宣传图板800余幅,录制宣传磁带30余盒,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走访全区14个乡镇办800余个行政村(居),走村入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2001年始,区委党校和区普法办联合对农村“两委”班子816名主要成员进行法律培训,参学率达98%。2002年7月,在区电视台开办普法专题栏目和“双提工程”(法德教育提素质、依法行政提效率)标题新闻栏目,共制作播放普法专题片12个,双提工程标题新闻20个。全区94%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档案,开设法制教育课。第一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在2002年召开的全省“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全区有70%的乡镇和80%的村建起普法宣传一条街或法制宣传栏,把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编成墙头诗、顺口溜,喷刷上墙,使广大群众出门见法、抬头学法、耳濡目染,既好懂,又便记。全区普法骨干队伍达3300名,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网络,每年都对8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普法考试。2003年初,对全区2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全区有86%的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93%的村实行村务财务公开,92%的村实行民主管理,村民委员会建设实现“四民主两公开”( 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村务公开、财务公开)。2005年,全区有1个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称号,有15个村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称号。
2006~2007年,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滨城区委宣传部、滨城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全区公民中开展宪法、信访法规、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2006年3月1~15日,针对小营办事处强装强卸、违法占地及无理上访等现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材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230余人次。3月27日、4月18日,分别在市中中心小学、区二小等学校对青少年上法制课,受到师生一致好评。2007年1月16日,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春联进农家”活动,现场书写春联180余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法制图片在省市普法刊物上发表。3月24日,在滨北办事处举行法制报告活动,市委党校法学研究室主任苟宝生教授作法制专题报告。该活动被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予以推广,并在省、市电视台进行报道。5月,在区电视台开办普法专题栏目《和谐与法制》,共制作播放普法专题片12个。11月28日,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和区普法办联合举办“五五”普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参学率达98%。全区94%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档案,开设法制教育课。第一小学、第三中学法制教育经验在2007年召开的全市“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