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治安管理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1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1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治安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 20世纪80年代初,滨州市公共场所主要以车站、饭店为主。1990年后公共场所的类型逐渐增多,1991年全市有公共复杂场所69处。1999年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进行改革试点。同年7月国务院颁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后,对全市娱乐场所开展重新审核工作,与工商、劳动、卫生、文化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小组,开展了4次集中清理检查活动,共检查场所351家,拆除封闭式包厢267间,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2000~2002年先后开展10次较大规模地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共查处黄赌毒案件123起,查处不法分子291人。2003年对娱乐场所推出“事前告知登记,事中检查管理,事后违规处罚”的“三事”(即开业前告知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开业后加强日常性的治安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管理模式,对全区596家公共场所全部落实备案制度。2006年推进歌舞娱乐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工作,13家歌舞娱乐场所全部安装电视监控设备。2007年3月治安行动中队组建后,将打击整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年内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88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4人,治安罚款20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场所30余处。 枪支弹药管理 1982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对原有的猎枪、运动枪办理枪证。1983年,对公检法司银行保卫科等配枪单位的枪支进行清理登记。1989年初,对公用枪支进行第一次验审。1993年9月将现有的公务用枪全部收缴到地区公安处。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1997年10月对地市两级公检法及银行系统等单位配枪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000年,将车站派出所12支枪全部收缴上交地区公安局治安处。2002年,投资近4万元建立高标准枪库,完善公务用枪管理、领取、使用三项制度。2003年顺利完成金融系统防暴枪的换装配发工作,对全区金融系统153名守库押运人员进行防暴枪轮训。1982~2003年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8710支,子弹23897发。 2004年,为基层一线配枪单位统一配置16个枪弹专用保险柜。2005年10月,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枪支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的枪支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实现枪支管理信息化。加大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力度,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34支,子弹393发,查处涉枪案件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2004~2007年共收缴非法枪支417支,子弹1450发,查处涉枪案件2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人。 爆炸剧毒危险物品管理 199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售严格实行“六证”(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购买证、运输证、储存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管理。1996年,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暂行规定》,划定禁放区、销售点,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达到预期目的。2001~2003年,共组织专项整治9次,收缴烟花爆竹180余万头、炸药118.5公斤、雷管100枚、导火索41米、手榴弹4枚、剧毒化学危险物品60公斤,处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260人。对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地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2004年,督促有关单位投资10万元建立高标准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解决了烟花爆竹储存隐患顽症。2005年,开展烟花爆竹检查集中统一行动5次,其间共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检查村队、单位800余家(个)、村户2000余家,全部签订责任书,制作检查记录3000余份,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0起,处理违法人员15人,缴获烟花爆竹20万余头,导火索35米,炸药10公斤,手榴弹4枚。2006年,对剧毒危险物品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建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共收缴剧毒氰化物8285克。 特种行业管理 1982年全市共有特种行业192处, 实行安全合同责任制,狠抓“五定”(定要害部位、定责任负责人、定安全措施、定奖罚标准、定管理权限)管理,在旅店中建立报送店簿制度。1988年10月对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整顿,管理方式由单纯限制型为管理指导型。1989年7月对全市旅店业实行挂牌营业办法。1994年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修理业纳入特业管理。1999年开始通过将住宿旅客登记表进行网上比对核查,开展追逃工作。2001年初投资24万元在全市率先推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至年底,全市共纳入微机管理的印章4100枚。2002年实行旅馆业发案通报制度,对发生案件的旅馆在行业内部进行通报。1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颁布,取消部分特种行业行政审批制度,仅有旅馆、刻字、典当、拍卖4项内容需要治安部门审批。2003年对旅馆、印章、典当、拍卖等审批项目按照规定严格审批,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降价收费标准。至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行业586家,从业人员2463人。 2005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特业管理的工作意见》,落实对场所行业管理的调查建档制度、严格审批、备案制度、通报协查等10项制度,开展对废旧金属、机动车修理、开锁业等行业的专项清理整顿,同时率先为全区50张床位以上的15家旅馆安装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至2007年旅馆业的信息化管理逐渐完善,并实现网上信息的采集、传递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是年共有特种行业886家,从业人员3308人。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05年滨城区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三四三”(“三”就是“三张网络”即:街面巡防网络、社区巡防网络、单位内部防范网络,“四”就是“四大重点”即:抓好暂住人口、阵地控制、防控站点建设、技防建设,三就是“三项保障”即:组织领导保障、信息预警机制保障、考核奖惩保障)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城区街面巡防网络与社区巡防网络。2006年3月组建200人的巡逻警察大队,由区政府拨款300余万元统一购置14辆汽车、20辆电瓶车、20辆警用摩托车和80辆自行车以及手持对讲机等。另外每月拨专款20万元,用于巡逻队的日常开支。建成56个高标准警务室,社区和农村警务覆盖率达100%。2007年构建单位内部防范网络,年内确定的42个重点内部单位实现“三防”(人防、物防、技防)达标37个,达标率为88%,407个居民小区有258个达标,达标率达到63.4%。依托交警、派出所在进出城区的交通主干道和重要部位设立4个警务工作站、2个治安检查站和2个治安卡点,利用防控站点堵截盘查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查扣被盗抢车辆89辆。自主研制开发“四色预警与分级布警平台”,分别以红、橙、黄、绿4种颜色在网络防控电子地图上进行每日预警提示,并随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巡防布警预案;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在分局和各派出所共建设监控室13个,安装监控探头10116个,其中,公安直控探头1075个,非直控探头8721个,提前实现“一万探头保滨城”的目标。2006~2007年,发现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价值线索2500余条,为交警、刑警、报案群众提供录像查询业务300余项。“两盗”(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两抢”(抢夺、抢劫)案件逐年下降30%,群众对治安状况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从2006年的95.9%提高到2007年的99.1%。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治安防控先进单位。 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2年国务院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降低了场所特业的准入门槛,娱乐经营场所从2005年的300余家猛增到2007年的600余家,导致“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突出。2007年3月组建治安行动中队,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打击。同年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88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4人,治安罚款20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场所30余处,以美容美发、接待旅客住宿为掩护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问题突出的渤海四路、渤海八路等30余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混乱区域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