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预审
1984年拘捕各类人犯87名,审结处理80名,审结率98%,均在法定时限内按时审结,审结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无冤假错案。1985~1989年预审部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分子485人,受理刑事拘留犯罪分子299人,批准逮捕280人,批捕率为93.6%,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5余万元。1990年全市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1起179人,审结92起159人,审结率91%。受理刑事拘留案件66起104人,提请批捕65起103人,批准逮捕57起94人,批捕率87.7%,准确率99%,合法率100%,全年无出现冤假错案,无一案超期。破积案25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6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0万元。在审理安海龙特大抢劫案中,通过政策攻心,感化教育,使其检举出4名抢劫犯和2名盗窃犯。破获抢劫积案7起、盗窃积案20余起,追诉2名犯罪分子,治安处罚4名。在1991年的严打斗争中,预审部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全年审结率92%,及时率为89%,合法率、准确率100%,深挖犯罪线索150余条,破积案350余起,其中,大案30起,追回赃款赃物价值20余万元。1992~1995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6起626人,审结率为95%,及时率97%,合法率、准确率为100%,通过预审共破积案501起,挖出犯罪分子283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90余万元。1996年全国进行刑侦改革,实行侦审合一,预审工作由各侦察部门直接办理。
看守所
1987年滨县看守所并入后改称滨州市看守所。有监室13间,提审、会见室41间,谈话教育室11间,设计关押量80人,属小型看守所。1985年投资2万元更换监控设备。2000年投资6万元在各监室放风场安装电子防撬锁,在监区安装小型水塔。2001年投资10万元建立外值班室、谈话教育室,在各监室放风场安装摄像头,对监舍内在押人员实行全方位立体监控。2003年投资2万元在监区走廊、谈话室、医务室安装空调。2005年8月27日,看守所撤销。
犯人管理
1991年,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看守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开展“三勤”即嘴勤、眼勤、腿勤工作法活动。1995年,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斗争,欺凌弱小现象得到控制。1998年,落实人犯收看电视新闻、收听有线广播制度。2001年,在各监室洗手间安装摄像头,值班干警24小时巡视监控。同时对在押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作息、生活制度,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在押人员进行队列训练,按统一标准进行物品摆放,每日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文明监室评比。在伙食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改善人犯伙食,让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吃的卫生、吃够标准。针对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民族特点,特设小灶,餐具单独存放。同年购置馒头机,更换开水炉,制作餐车,自种蔬菜,使在押人员周日和重大节日伙食有改善。定时组织在押人犯理发、剪指甲、晒被褥,监区每日消毒,定时组织卫生和安全检查,每天送2次开水。医务人员每日巡诊,搞好卫生防病。2002年,设制巡视登记表、监控登记表、在押人员值日表、每日监室秩序评比表,使看守工作正规化、规范化。至2003年底,看守所无食物中毒和恶性传染病发生。2005年8月27日,看守所撤销后,人犯移交市看守所。
教育案犯
看守所对在押人犯始终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每月有针对性的教育不少于2次,并随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主要内容有监规教育、法制教育、政策教育、道德教育、形势前途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1986年起为犯人订阅报刊。2001年设立专职管教干部,设立谈话教育室。2002年,在监区围墙上书写配合教育的标语,给在押人员购置《在押人员生活指南》丛书。要求全体干警严格落实谈话教育制度,坚持入所之后及时谈,提审完毕及时谈,开庭归来及时谈,判决下来及时谈,投牢之前及时谈。至2003年底在押人员每年平均检举揭发案件线索380余条。看守所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对人犯不歧视、不打骂、不侮辱人格,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第三节 预审·看守
视图
案件预审
1984年拘捕各类人犯87名,审结处理80名,审结率98%,均在法定时限内按时审结,审结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无冤假错案。1985~1989年预审部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分子485人,受理刑事拘留犯罪分子299人,批准逮捕280人,批捕率为93.6%,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5余万元。1990年全市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1起179人,审结92起159人,审结率91%。受理刑事拘留案件66起104人,提请批捕65起103人,批准逮捕57起94人,批捕率87.7%,准确率99%,合法率100%,全年无出现冤假错案,无一案超期。破积案25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6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0万元。在审理安海龙特大抢劫案中,通过政策攻心,感化教育,使其检举出4名抢劫犯和2名盗窃犯。破获抢劫积案7起、盗窃积案20余起,追诉2名犯罪分子,治安处罚4名。在1991年的严打斗争中,预审部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全年审结率92%,及时率为89%,合法率、准确率100%,深挖犯罪线索150余条,破积案350余起,其中,大案30起,追回赃款赃物价值20余万元。1992~1995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6起626人,审结率为95%,及时率97%,合法率、准确率为100%,通过预审共破积案501起,挖出犯罪分子283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90余万元。1996年全国进行刑侦改革,实行侦审合一,预审工作由各侦察部门直接办理。
看守所
1987年滨县看守所并入后改称滨州市看守所。有监室13间,提审、会见室41间,谈话教育室11间,设计关押量80人,属小型看守所。1985年投资2万元更换监控设备。2000年投资6万元在各监室放风场安装电子防撬锁,在监区安装小型水塔。2001年投资10万元建立外值班室、谈话教育室,在各监室放风场安装摄像头,对监舍内在押人员实行全方位立体监控。2003年投资2万元在监区走廊、谈话室、医务室安装空调。2005年8月27日,看守所撤销。
犯人管理
1991年,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看守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开展“三勤”即嘴勤、眼勤、腿勤工作法活动。1995年,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斗争,欺凌弱小现象得到控制。1998年,落实人犯收看电视新闻、收听有线广播制度。2001年,在各监室洗手间安装摄像头,值班干警24小时巡视监控。同时对在押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作息、生活制度,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在押人员进行队列训练,按统一标准进行物品摆放,每日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文明监室评比。在伙食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改善人犯伙食,让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吃的卫生、吃够标准。针对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民族特点,特设小灶,餐具单独存放。同年购置馒头机,更换开水炉,制作餐车,自种蔬菜,使在押人员周日和重大节日伙食有改善。定时组织在押人犯理发、剪指甲、晒被褥,监区每日消毒,定时组织卫生和安全检查,每天送2次开水。医务人员每日巡诊,搞好卫生防病。2002年,设制巡视登记表、监控登记表、在押人员值日表、每日监室秩序评比表,使看守工作正规化、规范化。至2003年底,看守所无食物中毒和恶性传染病发生。2005年8月27日,看守所撤销后,人犯移交市看守所。
教育案犯
看守所对在押人犯始终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每月有针对性的教育不少于2次,并随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主要内容有监规教育、法制教育、政策教育、道德教育、形势前途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1986年起为犯人订阅报刊。2001年设立专职管教干部,设立谈话教育室。2002年,在监区围墙上书写配合教育的标语,给在押人员购置《在押人员生活指南》丛书。要求全体干警严格落实谈话教育制度,坚持入所之后及时谈,提审完毕及时谈,开庭归来及时谈,判决下来及时谈,投牢之前及时谈。至2003年底在押人员每年平均检举揭发案件线索380余条。看守所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对人犯不歧视、不打骂、不侮辱人格,没有出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