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设立滨州市法制局,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复议应诉科、监督检查科。1997年3月,根据滨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仍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00年12月,改称滨州市滨城区法制局。2002年8月,根据《滨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改称滨州市滨城区法制办公室,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
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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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设立滨州市法制局,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复议应诉科、监督检查科。1997年3月,根据滨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仍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00年12月,改称滨州市滨城区法制局。2002年8月,根据《滨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改称滨州市滨城区法制办公室,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